6月23日,山西平陆,一位孕妇去医院待产,因限行被堵路上。当事人向媒体表示,路上耽误40分钟,她老公三次请求交警放行无果。警方回应,当地举办活动实行限行,致孕妇被堵,勤务工作存在不足,向当事人致歉。(6月26日《北京时间》)
地方开展这样那样的活动,以推动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是一件十分寻常的事。为了活动的顺利、圆满,难免派出警力维持秩序,采取一些限行措施,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以确保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出行通畅、安全,这样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凡事都有其特殊性。在活动的出行高峰,让散步的人、逛街的人、遛狗的人等临时等待一下,未尝不可。当遇到孕妇待产去医院时,就不应出现“为确保道路有序畅通,交警先行指挥东行车辆通过,致使网友小米所乘车辆(孕妇待产车辆)被堵”的情况,甚至可以临场发挥,在道路交通拥堵的情况下,派出一辆警车为孕妇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将孕妇待产车辆尽快引导到医院。
适当抽出活动现场担当勤务的人员和车辆当一回客串,看起来有点超越权限,而事实上这恰恰是“权为民所用”的生动诠释。此举如同足球场上的“临门一脚”,考验着运动员的进球意识、竞技状态和智慧,是把球踢进球框?还是把球踢出端线、边线?效果天壤之别。
孕妇待产,时间上刻不容缓,直接关系孕妇和待产儿的生命安全,就是与时间赛跑。让待产孕妇堵着、等着,是交通管制现场的指挥者缺乏人文情怀和应急处突能力不足的表现。当然,负责交通管制的人员免不了受制于地方官员,因而,在应急处突的问题上,上级对于交通管制现场的指挥应当予以授权,并周密制定各种预案。
类似于搞活动实行限行的做法还在路上,还会没完没了地上演,但愿不再发生因为搞活动实行限行而堵住待产孕妇或危重患者通向医院的路。
作者:范丰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