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曝破坏营商环境案例:证没办下来,企业整没了(6月15日中国网)
众所周知,企业是科学技术、资本、人力、市场信息的集合体。企业能够创造财富、产生税收、吸纳就业、制造产品。企业规模越多、数量越多、运行越顺畅,则标志着地方经济社会的发达程度。“醉翁之意不在酒”,各地轰轰烈烈地开展招商引资,看中的正是企业对社会的巨大贡献。
可想而知,那些将企业“卡死”在企业办证环节的,是相关行权部门干部拒绝财政税收、拒绝群众就业、拒绝经济发展、拒绝社会进步的有权任性行为,更是典型的破坏发展环境、“砸饭碗” 的不明智行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实施“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本着“ 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割自己的肉”的韧劲,通过政府大幅减权限权,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和释放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解决了“审批多”“证明多”“流程多”等问题,对改善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经济发展新动能成长、促进扩大就业、保持经济平稳运行起到了明显的支撑作用。
上行下效。各省市县紧随改革步伐,以大力优化群众服务为落脚点,创新形式深入落实“放管服”,大大减少了企业办证难、证明多、手续多、办事不方便、办事不快等难题,权责更清晰,审批更快捷,服务更优化,改革给民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改革同步推进,但落实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地区、有的部门、有的干部还没有完全跟上改革节奏。从报道来看,辽宁盖州某配件厂是2003年的国营改制企业,经营者唐某当时办理转让所有程序,并做了公证,但一直未作更名。今年该企业在工商、税务部门办证没有办成,反倒把企业给注销“弄没了”,还白跑了十几趟“冤枉路”,让企业经营者唐某耿耿于怀。此事也成为破坏营商环境的一个反面典型。
从表面上来看,因企业名中带有“地方国营”4个字,工商部门要求先注销,再重新办理;税务部门要求按国有企业清产核算,看起来两部门的做法似乎都有些道理。从实际情况来看,2003年的改制企业,成为民营企业,并且经过公证处公正。虽然企业名字里面有“地方国营”字样,但实质上是民营企业。
有道是:“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企业是不是国营企业,要么打个电话问一问地方国资部门,要么或请国资部门出一纸公文便一目了然,费了不多大周折。
然而,当地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干部既不相信公证文书,又不与国资管理部门对接,仅仅以企业名称是国企为由,按国企相关程序办理民企之事,突显了权力部门工作人员的傲慢、惰性和教条主义,让企业白跑了十几趟,损害了企业权益,更破坏着当地的发展环境、影响当地的快速发展,不严惩不足以表明刀刃的方向感。
辽宁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采取了系列有效举措。该省将2017年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抓手和突破口,设立了专门的省级营商环境建设督查机构,制定《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七个薄弱环节专项整治全省营商环境,将乱收费、不讲政府诚信、不兑现招商引资政策承诺、为企业服务推诿扯皮等背离“放管服”改革的行为全部曝光,并处理公布666人、曝光58人,力度不可谓不大,态度不可谓不坚决。
“行百里者半九十。”“放管服”改革作为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并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持续推进的、刀刃向内的深刻自我革命。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不能满足于改革取得的成绩,更应乘势而上,以国务院部署的五个“为”作为重点,继续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加减乘法”,持续释放改革“红利”,确保群众不断增加“获得感”。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杜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