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一名老人落座后就开始抠脚,还大声播放音乐,司机请他把音量调低些,老人竟当场发飙,一路怒怼司机,直到下车。司机见老人情绪激动,便没有理会,只顾自己开车。事后,公交公司给司机发了300元“委屈奖”。(6月15日中国网)
在工作中,如果能够获得某个奖项,员工肯定会高高兴兴的接受。但是有一种叫做“委屈奖”的奖项,恐怕获奖的员工心里别扭是大过高兴的。
“委屈奖”最初是安徽芜湖市公路运管处为表达单位的慰问和人文关怀,同时对于工作人员执法精神的一种褒奖所设置的奖项。但最近,这种“委屈奖”在服务届火爆了起来。例如,新闻中的司机合理劝阻乘车老人的不良行为未果,反被臭骂了一路,公交公司为了安抚、补偿司机,为其颁发了“委屈奖”。
设立“委屈奖”的做法原本是出于好意,也有一定效果,但是在执行方面却有些变了味道。正如此新闻中,司机原本是为了乘客利益考虑,而合理的劝阻老人错误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老人的行为已经扰乱了公共交通秩序,虽不够刑事处罚,但也应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但是新闻中只表现了对受委屈者的安抚,却没有表现出对蛮横者的处罚。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公正是不是有所倾斜?
服务行业为了保障服务质量,讲究“顾客是上帝”,但是这种“上帝”不能以服务者的尊严来供起。在工作中,遇到一些冒失的顾客,服务者可以秉承着“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思想进行忍让,但这不意味着对待怀有恶意的顾客要忍气吞声,最后拿一个“委屈奖”来安慰自己。适当时候,服务者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不能让“委屈奖”成为不文明行为滋生的土壤。随意颁发“委屈奖”不仅仅是委屈了服务者,也是助长被服务者的嚣张气焰,为社会埋下了不稳定因素。服务者背后的公司不应该盲目去做“和事佬”,员工可以为了公司形象,为了大局而受一时委屈,但是公司却不能只对其行为进行奖励,而应该重视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尊严。不要让“委屈奖”抹杀社会公正,我们应该共同努力,创造出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非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