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严格选人用人,防止官员边腐边升
2017-06-16 12:0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6月12日,河南省商丘市纪委官微发布了商丘市人民政府原秘书长杨华的案例剖析。纵观杨华的仕途轨迹,从1998年2月任商丘市睢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为其亲属招揽工程,收受钱财,到任夏邑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期间为请托人谋利……直至2016年4月被立案审查,杨华的每一次职务升迁,都伴随着违纪违法事实。(6月16日 新华网)

  从近年来通报的腐败典型案例中不难发现,很多被查处的官员是在多个职务上腐败。手中一旦有点权力,就绞尽脑汁贪污受贿,认为有权就有钱、有权就有利,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职务越高极其贪婪的手就伸得越长,最终被人民送上了审判台。

  一些官员职务升迁,都会有违纪事实尾随而至。一方面暴露出了这些官员自身扭曲异化了的权力观、利益观和职业观。另一方面也揭示出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人用人上存在的漏洞不容忽视。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一名好干部的标准应该是习近平总书记概括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培养选拔任用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首先要知人。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干部时,应该近距离接触干部,观察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对群众的感情、对待名利的态度、处理复杂问题的过程和结果。要实事求是、多方面、多角度的考察,对可疑问题线索要深入细致地排查,而不应该只是发一张民主测评表、找一些人座谈就轻率下结论。必须严把选人用人的关口,做好日常了解、综合研判两个基础性工作。其次,要建立“带病提拔”的问责机制。按照“谁提名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追责倒查,根据失职原因、责任范围等因素追究相关领导和部门责任。要强化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班子特别是班长的主体责任,不但要管“戴帽”,也要管“摘帽”,担负起识人鉴人的常态化职责,并且要把践行“四种形态”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确保抓早抓小抓细。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要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关、廉洁关,履行好监督职责。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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