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文明各项制度中,目标评价考核制度是‘牛鼻子’、‘指挥棒’。”江西省生态文明办副主任刘兵14日在江西南昌如是强调该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的重要性。(6月15日中国新闻网)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更是民生之基、民心所向。但,没有考核就没有管理。对生态文明建设而言,是否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已然是地方管理的风向标。诚然,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并举的原则进行。并分为三类,实施差别化分类考核。无疑,一个凸显公众获得感的评价考核体系,让领导干部只能通过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来获得认可、赢得成绩,从而让生态文明建设不偏离正确的轨道,突出绿色发展“指挥棒”作用。可赞!
客观地说,就目前多地的生态环境质量而言,可谓不尽如人意。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的问题十分严峻,甚至已成了各级政府和群众的心头大患,成了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一块短板。在一些地方对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评估考核时,围绕着GDP增速、投资规模和财政税收等偏重反映经济数量和增长速度的数据为准。更有甚者,在地方领导干部的任用考核时,GDP数据却成了最有效的“发言权”,光鲜的GDP往往成了快速提拔筹码,导致部分领导干部在急功近利心理驱使下,一味地追求短期政绩效应,罔顾生态环境的保护。有鉴于此,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是践行人与自然、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的必行道路。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它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而是要切实成为领导干部铭记于心的行为规范。回溯以往一些地方生态环境方面的考核,大多是以数据考量工作。数据有说服力,无可厚非,但也有其局限性。更不排除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在一定情况下可能沦为报账对数的游戏。因为一直以来,“重经济增长、轻生态建设”倾向不乏存在。什么“打擦边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把政绩考核中的资源、环境、生态等看作可有可无、可大可小;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多、见效慢、效果不如经济发展来得“实在”,从而把生态文明建设置于脑后等等如是。所以,要让生态目标建设考核种好那棵“树”,得加强监督与落实,从根本上抑制领导干部片面追求GDP的冲动。
思想是行动先导。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生态环境建设同样如此。再次回到种树上。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或许,一棵树种下去不能立马见长,如生态环境一样,有可能下定决心、加大投入、埋头苦干,但短的时间见不到效果,这就会大大刺激“种树的人”的心,就会得不到满意度的考核价值,就会刺激一些干部追求短期的治理效果,做表面文章。有鉴于此,对于目标评价考核还得预防评价错位。不妨把地方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的内容,让地方群众广泛参与,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考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评价考核结果与群众切身感受的一致,那么这样的评价考核制度也就真正落到实处。总之一点,生态目标建设考核虽好,得看发展与保护,得看显绩与潜绩,得看民生改善与进步。
树高千丈也离不了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相信在目标的指引下,在考核的落实中,只要各级政府部门有足够的决心、诚心、耐心和动真格,定能守住环境保护的底线,守土有责。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鱼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