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某地准备打造一批特色小镇,乡镇刚着手开展工作,县里就匆匆将其中一个树立成“典型”,大力宣传推广。但没过多久,上级检查发现该乡一些做法并不成熟,随即叫停。“典型”被“下架”,成了昙花一现。(6月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选树“典型”,可以更好的营造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典型”一词更是优秀、先进的代名词。当然,干事创业同样如此,如果干得好、有特色、有价值,那么作为“典型”,做法被广泛宣传、学习推广,也是值得肯定的。然而,当“争创典型”变成了“盆景典型”,必然不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甚至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降低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可以说“盆景典型”是相当的尴尬,刚着手开展工作,就被上级部门“点兵点将”选为典型,还没有取得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媒体报道就已经开始了“天花乱坠”的宣传报道。接下来更是“手忙脚乱”、“热闹非凡”,兄弟单位的参观学习接踵而至,来了一批又一批。既然作为上级部门“钦点”的典型,硬着头皮都必须来几条“干货”,熟不知没有经过实践的“干货”是经不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终究还是“水中花”、“镜中月”,根本反应不出工作成效,更不会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
俗话说,“欲速则不达。”要想让典型真正发挥实际效果,起到标杆作用,就要脚踏实地、稳扎稳打,富有实干和创新精神,做到一点一滴、一步一个脚印,才能从实际工作中提炼出经得起检验、值得推广应用的典型经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理,实践也是检验“典型”的一条重要标准。
急于求成的“盆景式”典型,导致“典型”被“下架”,中途“夭折”。从某些方面也折射出了个别部门和领导在干事创业中严重缺乏“求实”的精神,过于贪图虚名和功绩,为了早出业绩而不惜脱离实际、拔苗助长。“典型”的昙花一现正是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牢固树立“实”的作风,坚决做到“谋事要实、做人要实、创业要实”,以务实的态度、扎实的作风、严实的要求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从根本上杜绝“盆景典型”的尴尬,把真正的典型选出来、树起来,真正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必须立足于实践,遵循规律、尊重规律,在实践中选典型、树榜样。同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多考虑群众感受,让典型经验真正成为惠及群众、服务发展的“良策”。让典型经验立足于民、服务于民,这样选出来的“典型”才能站得住、用得上。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安彦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