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子缙:性别歧视不应成为人才路上的门槛石
2017-06-05 16:0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柳艺秋是四川大学的一名应届毕业生,最近,她办完了毕业手续。因为早早就确定本科毕业后不再读硕士研究生深造,她从大三下学期开始就不断向各大公司投递简历,但结果皆不尽如人意。“感觉所有面试官对男生的态度更好一些,当时和我一起面试的那组,3个男生全都被录用了,其中有一个是我同学。说真的,他各方面都很难说比我好。得知这样的结果,我特别崩溃。”(6月5日《中国青年报》)

每年9月至11月,被视为大学生找工作的黄金时段,错过了这个时间段,意味着好工作可能已经归属于别人。因此,大学生们穿梭于各种招聘会、校园宣讲会,为的是顺利投出简历,过五关斩六将赢得工作机会。从校园里各种职业装定做的火热,便可以看出学生们找工作的热情与努力。然而,对很多女大学生来讲,求职过程中却夹杂着些许心酸与无奈,性别歧视成为了人才路上的门槛石。

就如同新闻报道中的四川大学应届毕业生柳艺秋一样,国家和社会培养出一名大学生,从小学,中学,再到重点高校,经历了无数次考试,层层选拔,在学成后踏入社会时,却因为无法改变的性别而四处碰壁。不是因为自己不够努力,不是因为自己不够优秀,仅仅是因为用人单位的性别偏见。然而,这样的现象时常发生,不胜枚举。

实际上,对用人单位而言,要的是一个能够在岗位上做出成绩的员工,需要的是为单位创造效益的劳动者。劳动者没有男女之别,只有能力高低。而某些用人单位却恰恰看不到求职者的素质与能力,不会比较发展潜力,只是简单地以貌取人,以性别来筛选求职者,这样的做法无疑是短视行为。

性别歧视不应成为人才路上的门槛石,简单地倡导用人单位树立性别平等的观念太过无力。只有多管齐下,才能让人才发挥最大功效,让每个人才都能在成长路上少些绊脚石。首先,从国家层面,应该为女性求职者保驾护航,对那些简单以性别取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惩处,不能任由性别歧视无限度蔓延。其次,对企业来讲,招聘时应该从岗位分析入手,明确岗位需要怎样的人才,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标准是什么,对求职者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考评,避免简单地以性别取人,最后招聘到岗位匹配度不高的员工。最后,女性求职者也应该从自身特点入手,找寻适合自己的职位,多展现自身优势,用无可替代的能力赢得就业机会。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梅子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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