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沈某在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大渡河路口骑车带女友闯红灯,交通辅警上前劝阻,沈某大力推搡,险些导致辅警与过往车辆发生碰撞,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沈某已被上海普陀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6月4日澎湃新闻)
红灯停,绿灯行,是从小家长和学校就教育我们的交通规则,这既是维护交通平稳运行的需要,也是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的保障。沈某闯红灯已然不对,不遵守交通规则,此乃错一;被辅警制止,不认识错误且不知悔改,此乃错二;面对错误,恼羞成怒,对交通辅警大打出手,险些导致辅警与过往车辆发生碰撞,酝酿成交通事故,此乃错三。
古语有言,亡羊补牢,未为迟也。沈某本有错在先,理应控制好情绪,接受批评教育,只要当场改正,下次过马路时注意遵守交通规则,这件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然而,沈某面对批评,控制不住情绪,公然攻击国家执法人员,越过做人的道德底线,挑战国家法律底线,性质尤其恶劣,堪称错误案例中的典型。
无独有偶,就在闯红灯袭警的前一天,因自身原因晚到导致误机,武汉某名牌大学在读女博士张女士情绪失控,大闹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值机柜台,掌掴机场工作人员,被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迟到已然不对,误机理应由自己买单。然而,张女士却没有“吾日三省吾身”的觉悟,在拒绝值机员的解释后,又对值机员啪啪打脸以泄私愤。如此任性,情绪失控带来的,是法航的永久拒载,即便头顶博士光环,也依然将遭受世人的鄙夷。
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才是真自由。当今中国,正在为转型为服务型政府而不懈努力。“为人民服务,消费者就是上帝”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口号。然而,人民作为上帝,享受服务也应该遵循法律的约束。披着人民的外衣,打着上帝的幌子,任由情绪飞舞,胡乱非为,挑战法律底线,决不会被任何人所接受,也不配享受更优质的服务。
我们该为上海警方和湖北警方的严厉点赞,行政拘留对沈某和张某只是一次小小的惩戒。惩处不是目的,改正自身行为才是真正的归宿。希望社会大众能吸取经验教训,既要少犯错,还要给自己的情绪加把锁。只有敬畏法律,法律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齐小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