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楠之:现实“樊胜美”背后的留守问题值得关注
2017-05-28 09:0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最近,一则《爸爸妈妈凭啥逼我出10万给弟弟买房》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评,在重庆工作的湖北女孩唐露(化名)从小被父母丢给外婆,与父母和弟弟感情很淡,如今却被逼出钱给弟弟买房,很多网友认为她就是现实版的樊胜美。唐露对网友的理解表示感谢,并表示“我想我不会是网友们说的现实版樊胜美,这钱也肯定不会出。”(5月27日《重庆晚报》)

弟弟要买婚房,首付不够;父母让姐姐出10万,姐姐自己也不宽裕,且认为父母自小对自己不管不顾,自己无此义务,坚决拒绝。这样的家庭悲喜剧一旦见诸媒体,还是引发强烈反响。因为,这里边有普通收入家庭遇大额支出“百事哀”的问题,有重男轻女的问题,也有现代语境下兄弟姐妹之间扶助义务的边界的问题。但是,很多人都忽视其中一个更加重要的,即留守儿童问题。

从唐小姐和其父母的叙述中我们可以得知,唐小姐曾经是个典型的留守儿童。在她几个月大的时候,父母便把她放到外婆家寄养,自己则远赴外地打工,父母与女儿之间的联系,除了难得的以年计的见面团聚外,就只有打到卡里的生活费和偶尔的电话。父母不了解女儿的孤独,女儿也不了解父母的辛苦;生活费偶尔的不及时支付,自己留守而弟弟则跟随父母的不同待遇,也让敏感的唐小姐增加了对父母的怨恨之情。至于只让女儿留守的重男轻女因素,不能说没有,但迫于经济压力只留守家中老大且老大是男孩的也大有人在。

三十多年的时间里,这种因忽视而产生的怨恨感一直在唐小姐心中挥之不去,甚至愈积愈深,最终在父母出钱给弟弟支付首付款的要求下暴发了。

这要怪唐小姐吗?当然不能。从法律上讲,兄弟姐妹之间只在特殊情况下才具有相互扶助的义务,比如父母双亡而弟妹幼小时,成年且有一定能力的哥哥或姐姐就抚养弟妹的义务,至于给已经成年的弟弟出钱买婚房,则不是姐姐应尽的义务。

不过,现实中,感情良好的兄弟姐妹之间,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在买房等较大支出上提供帮助的其实很常见,提供无偿帮助的也并不罕见。唐小姐之所以对父母的要求感到委屈并拒绝提供帮助,说到底还是因为彼此之间亲情淡漠之故。而亲情淡漠的原因,与唐小姐小时候留守儿童的经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留守本身就意味着,做父母的收入较低,收入低忙于生计就无力将孩子带在身边,或者无力将所有孩子都带在身边,而且,留守子女每次张口要钱都有可能引发其生存的焦虑感,进而因迁怒而对子女进行责骂;收入较低还意味着,这类父母受教育的程度通常较低,加之疲于为生计奔波,使得他们很难或者不会去体察留守子女的情感变化,无法或很少提供情感安抚;受教育程度不高还会使得他们在教育子女上往往过于简单粗暴,即使是好心管教,最后也转化成了棍棒或责骂下的怨恨。这一切,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父母与留守子女之间亲情的淡漠。甚至,有的子女终其一生都无法原谅父母,彼此成为路人。

这一事件告诉我们,重视留守儿童问题,减少儿童留守现象,或者至少是更加重视对留守儿童的情感呵护,对社会和家庭来说都至关重要。尤其是对于家庭而言,未来的和睦与幸福可能全系于此,不可轻忽。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张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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