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切实加强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监督,我市近日印发《十堰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统一亮明公务用车“特殊身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5月25日《十堰日报》)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保留有必要的应急用车、机要通信用车、休干用车及其它车辆。如何管理监督这些保留下来的公务用车,长久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一直是各级党政机关公车主管部门亟需解决、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的大事。
为此,湖北省、十堰市车改办出台了将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标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以外,必须在正、副驾驶车门正中位置喷涂统一式样的公务用车标识及监督电话。同时再次重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六严禁”的有关规定。
公车统一标识、“亮明身份”,晒在阳光下、走在群众的眼睛里,一举一动万众瞩目、倍受关注。这显示了政府自我革命的勇气、自信和底气,也让人们看到公车改革正在系统化,进一步纵深、全方位推进。
早前,中纪委办公厅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公车治理的建议时,要求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一直以来,也有人大代表针对老百姓反映较多的公车腐败问题提出了“公车统一标识”“强化监督”“加大惩戒力度”“推进公车改革”等具体建议。
从专项整治公务用车超标配置,严控公车私用、合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再到公车标识化,政府的这一系列改革不是“花拳绣腿”,而是真真切切、诚诚恳恳、认认真真地接受了代表和公众的意见建议,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欢迎。
诚然。公车“亮明身份”上路、在车内安装GPS定位设备以及有建议运用大数据核查等,说到底都是技术手段,是为了让公车监督更便捷、更科学、更透明。是公车监督的一大进步,可以让执法监督更有力、群众监督更容易。但,技术手段的创新不能代替人为因素的操纵。公车监督,重技术更得重人为。
毕竟,公车的使用者是政府官员,处理存在公车使用问题的人也是政府官员。公众对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官员与官员之间是否能够严格有效的监督、执法是心存疑虑的。
因而,首先,发动群众监督、接受他律。人民群众无处不在,人民群众的监督无时不有。公车统一标识,“亮明身份”上路,是将公车完全呈现在人民群众面前,公车的一举一动尽在人民群众的眼中、心中、脑中,公车是否私用、滥用,超标配备,公车是否享有特权,人民群众心中自有一杆秤。
公车在接受他律时,必须确保群众举报平台完备、监督渠道畅通。公车在“亮明身份”上路时,公车主管部门应再通过网络、媒体公开各个部门公车车牌号,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做到公开每部公车年度费用,以使公车运行公开透明。鼓励公民利用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通过电话、网络、信件、上访等手段举报公车私用。奖励举报人,公车主管部门可以给予积极监督的群众适当的精神荣誉和物质奖励;可以吸收举报有贡献的人民群众作为特约公车监督员。保护举报人,公车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严惩打击报复举报人事件。媒体应积极为举报人伸张正义,最终让公众好举报无顾虑,以形成良好的人人参与的社会监督风气。
同时,政府必须自律,“壮士断腕”“刮骨疗毒”,主动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公车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公务用车标识的喷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拒不喷涂公车标识、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损毁标识以及被群众举报公车私用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并予以通报和曝光。
再则,有地方党政机关已经安装GPS定位设备,GPS定位虽然可以记录每一辆公车的日常运行轨迹,给政府监督带来很多便利,但还必须配备相关的监督人员和分析系统,主动利用,不能坐等群众举报。比如学校附近,如果有公车经常在上学、放学的时间点出现,那么这辆公车就有可能公车私用;再比如一辆公车经常出入娱乐场所,或者非必要的长途旅行,公车主管部门就应主动介入,积极调查,在锁定相关证据后提交纪检监察部门。
如此,通过技术和人为的共同努力,全力做好公车监督工作,最大程度地提升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公信力。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徐圣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