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校车(包括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全面大排查,排查整治情况于5月30日前报教育部。(5月23日《人民日报》)
教育部发的紧急通知,是对校车事故发生较为密集的应急措施。诚如《通知》指出的,近期多地发生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交通事故,造成学生伤亡,教训十分深刻。然而,仅是要求、督促、排查道路安全隐患,或是排查不合格校车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解决校车数量不足、质量不过关,让孩子们都能坐上安全舒适的校车,是更为重要的另一个方面。
记得数年前,由于当时国内校车问题较多,甚至有因校车事故造成孩子们伤亡的消息不断传来。对此,不少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曾提出增加投入,力保孩子们都能坐上安全、宽敞、舒适、合格校车的提案或建议。而随着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对校车的整治力度加大,校车事故逐渐减少,于是,校车话题就似乎淡出了人们的视野。而近一段时间,校车事故时有发生,这就再一次使校车问题成为舆论的焦点。然而,绝不能在出了事故后才给予重视,而是必须把重视校车视为常态。
事实上,校车问题远未得到解决。无论是校车的安全、标准、配制,还是数量、价格、方便性等,都还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虽然各地都在采取措施应对,但安全隐患依旧。城市如此,农村的校车问题更大、更严重,不少地方校车成了监管的盲区。即便是城市,校车问题仍很严重。所以,不能等出了事才引起关注,那就太晚了。对校车安全问题,教育部门也很重视,只是力度还显得不够。据统计,全国每年有2万多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伤残、死亡,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中小学生安全事故意外伤亡中最主要的“杀手”。
2012年4月5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开始施行。条例对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使用许可、驾驶人、通行安全、乘车安全、法律责任等做出了规定。但只规定政府部门要主导校车的配备,却并没有明确政府的保障责任,仅仅指明了监管职责。据统计,到去年“条例”施行四年后,依然发生数十起交通事故。而全国究竟有多少辆校车,一直没有公开数字。只是2011年教育部曾透露全国有学生上学接送车辆28.5万辆,其中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只有2.9万辆,仅占10.2%。
可见,校车依然隐患巨大,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保障责任和资金投入不足造成的。记得多年前有人提议“减少公车,增加公办学校校车”的建议,受到广泛赞同,但后来就没了下文。校车安全当然远远大于公务人员屁股下的坐骑。都说孩子是国家的未来,“苦什么不能苦孩子”或“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既然如此,就要把校车问题真正重视起来。
校车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关注的热点,不把问题彻底解决,孩子们的安全就无法保证。2011年11月,甘肃正宁县发生重大校车安全事故,酿成了21死43伤的惨剧;2011年12月,江苏某大型客车,因操作不当,造成车内的23名学生伤亡。如果发生校车事故,将给家庭带去一生都挥之不去的巨大伤痛。所以,别再让校车问题成为学生之痛、家长之痛、社会之痛了。如果说过去没有条件保障校车的配备还有情可原,可如今早已具备这个实力。
教育部的紧急通知,仅是应对校车事故有上升势头的一个权宜之计。如从长远考虑,不但要像《通知》中要求的那样对校车的监管、超员、超速、黑车等“零容忍”,更要加大投入,使孩子们都能坐上安全舒适的校车。由此,希望“校车”的新闻不再是负面,这当然是所有人的愿望。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刘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