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买处方药,必须到医院开处方。这对于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来说真麻烦。西安市食药监局日前出台《西安市药品零售企业推行电子处方服务工作方案》(试行),以求破解处方药难题。电子处方不得用于儿童、孕妇以及65岁以上老年人。电子处方应符合卫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处方上印有医生电子签名。(5月22日《华商报》)
按照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处方药都要凭处方才能购买。患者虽然明知道需要哪一样药,可以在药店购买,也需要到医院找医生开处方。这样一来,给患者到药店买处方药造成了一些困难。
目前,西安出台《西安市药品零售企业推行电子处方服务工作方案》,患者可以在药店登录网络问诊平台,连线医生开具处方。如此,患者免了到医院排队候诊的劳苦,白天开处方又不收费,可以一举双得。显然,如果西安的这次“方案”在电子处方管理上无瑕疵,且能切实给患者带来方便和实惠,药店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的措施,就具备推广价值。
但是,有一点我们不能不注意:药店免费电子处方,应有明晰的解释——解释一下为什么能免费。提供网络问诊服务的终端医生,不可能提供免费的网络问诊服务,他们劳动应当受到尊重。购药的患者不用交问诊服务费,那么,医生的网络问诊服务费谁来承担?如果明面上是由药店承担,但他们必然将问诊费通过药价转移给患者。与其让药店将问诊费稀里糊涂地转嫁到药价上,倒不如直接让患者来承担,毕竟,你去医院挂号也需要交挂号费啊。
患者享受到了网络诊疗服务,拥有了电子处方,当然应当付费。要知道,患者到药店购买处方药,不是简单地让网络问诊医生签个字,而是要由网络中断的医生根据病情,确定是否可以购药,按什么剂量服药。如果患者服药后不良反应,乃至出现了什么意外,医生和药店必然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医生开了电子处方后,也就意味着一定的责任和风险。
患者到药店通过电子处方购买处方药,其实也是一次网络问诊。医生肯定会有劳动报酬,患者也应当为此付费。这项措施,意在为患者购买处方药提供便利,以求破解处方药难题。我们期待着它能抛砖引玉,被各地推广,并实现良好的初衷。然而,药店免费电子处方,应把“免费”解释清楚。否则,药价悄悄提高,患者的利益糊里糊涂地受损,好措施或变成鸡肋。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