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旭东:信任是对“公安英雄”最好的回报
2017-05-22 09:0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指出,社会有正气,民族才会生生不息,国家才会兴旺发达。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一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大家没有节假日、休息日,几乎是时时在流血、天天有牺牲。(5月20日《人民日报》)

总书记用“心痛”表达了他对广大公安民警在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面前赴汤蹈火、流血牺牲的当代英雄主义的崇高敬意。的确,近年来我们的生产生活安定和谐,处处彰显出惩恶扬善、正气浩然的良好秩序,但善与恶永远是对立存在的,不论我们再怎么强调严厉打击恶势力、除恶务尽,影响公共安全的威胁依然潜伏在人们身边。这就需要公安干警们艰苦的奋斗、无私的付出、忠诚的担当。

也正因此,一首首感人肺腑的英雄赞歌在不断地唱响,比如卧底查案、摸排线索、区域协作的缉毒精英;驱车劳顿、彻夜不眠、火线追击的刑侦英模;风雨无阻、维护秩序、化解矛盾的交通干警;临危受命、力挽狂澜、救死扶伤的伟大“逆行者”……公安干警可以被划分为多种类别,看似涉及到各种保障公共安全的关键领域,但为民服务、为民奉献、为民牺牲的卓越品质是永远不会变的,对他们而言,群众的信任就是最好的褒奖。

时下,一些群众严重缺乏危机意识,看不到公安干警的辛勤付出,听到感人至深的伟大事迹不动容,见到公安干警舍己为人的光辉形象从不理解,也不愿去理解,甚至认为是“多管闲事”。更有甚者遇到公安干警的管理、教育从不配合,报之以冷嘲热讽,甚至还干扰干警执法、扰乱社会秩序,看到干警的“宽容”“避让”更觉得“有理”,也更加“强势”,步步紧逼,让干警们进退两难,在受苦受累之余面临心苦心累的窘境。

从法律层面来说,公安干警的执法权力是法定的,严重干扰公安执法会受到刑事问责,甚至刑罚处罚。公安干警们那看似威严、粗犷的外表之下,拥有一颗“柔软”的爱民之心,他们都很明白权力就是用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没有哪个干警希望让老百姓受伤害,也不希望让自己的权力用到针对人民的事务上,就算面对群众的“误解”“指摘”也只是默默地承受,“打碎了牙忘肚子里咽”,一旦群众有了困难、遭受了威胁却总会冲锋在前,为民挡风遮雨。

广大群众要理解、包容、关爱公安干警,让他们的“初心”和诚意得到积极的回应,既要在危机时刻服从公安干警的指挥、安排,相信他们、尊重他们、维护他们,又要能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之中遵守良好的公共秩序、珍惜优越的社会环境,用实际行动给公安干警“减负”“降压”。组织上也要给予公安干警足够的关怀,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不仅要实现待遇薪资的保障,更需要在荣誉、名声上给他们支持,为勇于奋斗、甘愿牺牲的好干警正名,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要能为公安干警公道正派的执法行为鼓劲撑腰,为符合人民需求、有利于社会安全的“出头”行为点赞叫好,建立健全有效的容错纠错免责机制,让勇担当、能负责、敢冲锋、保安全、善为民的公安本色得到进一步彰显和弘扬。

或许我们对“公安英雄”的关注并不多,但他们所做的贡献我们却能实实在在感受得到,应当为他们营造更好的执法氛围,用关怀和信任支持他们。只有如此,警民联系才能更紧密、警民互动才能更高效,警民合作才能更协调。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储旭东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