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报案,有人网上销售枪支,警方查实后抓获枪支贩卖者--酒钢集团甘肃东兴铝业陇西分公司动力厂副厂长胡某。(5月18日中国青年网)
胡某为啥销售枪支,其说法是"我打小就是军事迷。"笔者认为,胡某喜欢军事与其副厂长身份,甚至是年龄和性别没有任何关系,而喜欢军事、热爱军事本没有错。但不能因为自己是军事迷就非法持有枪支、销售枪支,因此其受到法律的惩处也是咎由自取。
众所周知,守法不仅是公民的责任,更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我国刑法明文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既然法律规定不能非法持有枪支,为何作为副厂长的胡某却不仅持有枪支,还公然在网上销售枪支?是不懂法,认为是仿真枪无所谓。还是知法犯法,故意为之。但不论是何因,对于身为副厂长的胡某来说都让人难以理喻。
枪支管理的好坏,对于国家安全、政治稳定以及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障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事实上,长期以来我国对枪支管理都有着严格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已经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即便胡某持枪是源于喜欢军事的解释成立,但不妨设想,倘若其把持有的枪支销售给那些心生歹念之徒,甚至是不法分子手里,这枪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多大的危害。这难道胡某没有意识到?依笔者看,恐怕更多的是胡某对横财的迷恋和对法的无敬畏。要说爱财也没错,但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
说到非法持枪,近年来是屡见报端,甚至还出现了有官员非法持枪的现象,个别官员非法持枪的背后暴露了其畸变的权力。正所谓,上行下效,个别官员的非法持枪行为却给社会带来了极坏的影响。如果不引起足够重视,社会上的非法持枪之风将会越演越烈。笔者认为,法律规定就是红线,不仅应畅通公众举报渠道,在对非法持枪行为的监督上有更多的"朝阳群众"参与,还应加大对非法持枪行为的查处,以在全社会形成震慑。同时加大宣传,让非法持枪的危害和后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彻底消除非法持枪者的侥幸心理。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法院在审理后,对非法持枪的胡某依法作出了判决,但胡某非法持有枪支的来源却没有下文。此时不得不问,胡某非法持有的5支枪支从何而来,是自己制造还是来于他处?笔者认为,等等这些问题都应给公众一个交代,以消除大家无端的臆想猜测,这样岂不是更加完美。
长江网网评员:隔山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