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车留言”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
2017-05-19 10:14:00 来源: 长江网

5月17日早晨,安徽淮南秦师傅发现停在小区的爱车右前驾驶窗玻璃被砸,车里“多出”四百元钱和一张字条。字条原文写着:“尊敬的Q7车主,本人一时犯浑,把你的爱车砸了。我是第一次干着,请求哥哥不要报警给弟弟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现在身上就这四百元,你先拿着修车(注:我做生意赔了,想偷点本钱,但是砸完我就后悔了)日后订当重谢”署名为一个犯错的人。(5月18日淮南治安在线)

对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来说,砸车盗窃财物已然是构成了刑事犯罪的事实,纵然你有千万条理由,都颠覆不了其违法犯罪的事实。不错,当你砸完车之后,能马上意识到自己所作所为的严重性,证明你的心智还是比较清楚的。

然,国家的法律终究不是儿戏,更不是任人讨价还价的买卖。你丢了四百元和一张悔过字条,想得到车主宽恕,让国家的法律网开一面,这显然不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从砸车的动机和行为来讲,你是奔着车内钱财而来。

当你把车窗玻璃砸碎,发现车并无内价值可观的财物时,你就后悔了。因为车窗被砸没有车主不报警的,况且这还是一辆价值昂贵的豪车,车主肯定要求助警方加快破案。

其实,从目前很多停车的位置来看,几乎都有监控录像,也包括一些公共区域都有监控覆盖。即便砸车盗窃者不主动投案自首,警方也会顺藤摸瓜找到线索,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所以说,现在说什么都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也许有人说,既然小偷又留言又留钱,说明其还是有悔过之意。毕竟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嘛。难道其真有悔过之意吗?我看未必。首先小偷在砸车之后一无收获,才盘算着自己的犯罪成本过高。在万般无奈之下,害怕自己被绳之以法,所以赶快打出感情牌,央求车主宽恕,免于法律制裁。假如小偷砸车之后,里面收获颇丰,那么剧情就要反转了。

其次,如果小偷真有悔过之意,那么他也不会以留意的形式祈求车主原谅,而是等着车主当面致歉,并协商赔偿事宜我想,只有这样,才显示自己有足够的悔过之意。

可事实上,他既没有积极主动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也没与车主当面致歉商议赔偿,而只是将“砸车留言”作为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我想,假如这样雕虫小技在法律面前都能蒙混过关,那么国家的法律岂不成了儿戏?

由此看来,“砸车留言”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砸车偷窃者该遭法律处罚的要处罚,不要因为小偷有了悔过的留言就混淆视听而心慈手软。

  长江网网评员:张维

  编辑:宗夏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