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公布了一份长达11人的处分名单,全都是该县“洞旺公路”项目骗取国家扶贫资金案中因失职渎职而被追责的公职人员。(中国纪检监察报5月11日)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意指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如果有大家的帮忙就能办得更好。诚然,此话如果用在地方发展的改革攻坚期,用在汇集众智、增强合力时,用在发展关键期,用在需要凝聚人心、众志成城关键时刻,那么,势必会凝聚广泛共识,积聚强大能量,解决问题更全面,作决策更科学。但如果像报道中的这条“洞旺公路”修建,一条长不过10.2公里,国家投入200多万元扶贫开发项目,修建不到一年,就出现多处破损。究其原因,层层审核和验收,关关都是“稻草人”。那么,如此的“帮衬”只会让人大跌眼镜、嗤之以鼻。
在一份长达11人的处分名单,全是该项目骗取国家扶贫资金案中因失职渎职而被追责的公职人员。亡羊补牢好似为时不晚。但,令人疑问的是,老百姓呼声很高的致富路,中标价152.8万元,结算价205.9万余元。然而,工程的实际造价仅为89.2万余元。路面设计宽度4.5米,实际平均宽度仅4.26米;路基并未施工。缘何就能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经过多个部门的监管和审核?缘何就没有一个部门真正负责,对骗取国家财政扶贫资金108.8万元有所质疑?简单的一组数据信息,还真不怪老百姓抱怨:“这条路花了国家200多万元,才修建不到一年,就出现多处破损,真是败家子,浪费国家的钱不心疼。”
抛开108.8万元扶贫资金骗取过程有无其他“猫腻”不说,用“崽卖爷田心不疼”来形容,一点不为过。当然,是谁为“稻草人”式履职撑起了“桩”,又该谁为此事买单,当谁值得深思,才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金杯银杯离不开老百姓口碑。”扶贫工作事关执政公信力,不是浮夸摆拍的作秀作态,更非优亲厚友的借花献佛。显然,县招投标办审核把关不严,镇政府未按规定聘请监理公司、未对工程进行现场监督,县交通局未按要求开展验收,县审计局未按规定现场踏勘,都为“稻草人”式履职撑起了“桩”。这也再次证明,破解扶贫资金的廉洁风险迫在眉睫。尤其是相关监督部门,如何排查扶贫资金使用漏洞与隐患;如何加大对落实扶贫政策“最后一公里”的法律监督;如何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惩治,构建不愿腐、不敢腐的制度,切实增强对扶贫开发领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等等如是。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有鉴于此,加强扶贫开发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严查扶贫领域腐败,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刻不容缓。得把权力关进笼子,让每一笔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建立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强化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每个扶贫项目、每笔资金的跟踪监督,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得加强监督检查,构建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人大与社会、媒体舆论等监督体系,将扶贫领域腐败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得建立严格的追惩机制,对监管失责也要严肃追责问责,保证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总之一点,管好了花钱的“手”,扶贫资金才能切实发挥效益。
“落篱之下独木成林焉能存。”再次回到事件的原点,无论谁为“稻草人”式履职撑起了“桩”,笔者以为,只要我们监督部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齐心协力,让问责之剑高悬,定能护航扶贫事业,突破藩篱重重的利益障碍,将每一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鱼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