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职务原因产生身体接触,是否就因此断定对方有性骚扰的违法行为,这样的追问一直都存在,但却因为取证难等问题,总是无法产生实质性的定论。近日,又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河南女孩小梦说她在火车上遭男列车员“拍胸”叫醒,当她质问列车员时,对方称是不小心碰到的。小梦投诉后,接到了一名自称是列车长的男性来电,要求其拿出证据来证明拍的是其胸部。
女性有保护自己身体的天然权益,近年来,国家相关执法部门在逐步加大对性骚扰等犯罪的打击力度,这让更多女性在自己身体受到侵犯时,不再选择了隐忍和沉默,而是勇敢地说“不”。只有拿起法律武器,女性才不会因为身体柔弱就轻易地被置于骚扰者的手爪之下,这成了“半边天”越来越清晰的共识。
当小梦认为自己是被列车员“拍胸叫醒”时,在恍惚了一阵子之后,选择了与列车员交涉。勇于表达自己权利的捍卫,这是公民意识的进步。带有妥协性质的让步,都会降低了性骚扰行为的犯罪成本。但此时,需要厘清一个最为关键的地方,就是在女性乘客被“拍胸叫醒”事件中,男性列车员的“拍”是职务导致的无意向行为,还是猥亵心态下助长出的恶劣行径。
“拍胸叫醒”发生在在早上5点左右,基于所有旅客需要休息的环境因素考虑,列车员需要轻声叫醒女乘客,如果达不到叫醒的效果,可能就要“拍”了。在“拍胸叫醒”中,如果真存在越界行为,那就是性骚扰;但如果是因为车厢光线不足等原因造成的“误操作”,那也可能就是主观上的无意识行为。但两者的厘清却存在取证难的客观情况,而这也恰恰是个老大难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和遭遇到主动身体接触的性骚扰案件不同,类似列车员拍醒旅客的事件中,的确存在职务使然的身体接触。就好比过安检总要被女性安全员贴身检查、去医院体检需要被异性医生碰到一样,特定职务所产生的动作中,难免会肌肤相碰,但如果就此认定对方是不怀好意的动手动脚,可能就造成一个提供服务者的集体“伤不起”心理。
因此,在“拍胸叫醒”事件中,一边倒地为女性乘客讨说法之余,还需要更进一步,去厘清“拍胸叫醒”事件中的敏感边界。这让举证成了左右事态的关键。但举证还在路上,围观者就已经开始对列车员“有罪判定”。都知道,性骚扰案一旦坐实,加害者将受到影响终生的严厉惩罚,这让司法系统对该类案件的程序有着苛刻的要求。或许,查不到真相,并不代表咸猪手就不存在,但对程序公正的拱卫,更应该成为圭臬。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谢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