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4月12日报道了合肥9岁男童失联一天后,在合肥市当涂支路某工地一窨井内身亡的悲剧。警方认定这是意外事故。但是,孩子父母认为工地安全措施隐患导致孩子意外身亡,要求赔偿300万。最近,此事有了最新进展。记者获悉,施工方最终赔偿130万元,男童家长与施工方达成调解协议。(5月9日《安徽商报》)
近几年,儿童坠井事件可谓频发,公开报道的就有数十起。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儿童坠井事件有一个现实共性,那就是大多被贴上了“意外”的标签,合肥的这一事件自然也不例外。据了解,当日下雨,路面湿滑,男童放学路过该施工场地,便从一处仅有木板遮盖的窨井跌落。如此, 所谓的“意外”似乎就板上钉钉。
但在事实中,真的就全是“意外”吗?恐怕不见得。就这一事件而言,不否认有“意外”的成分在,但这“意外”是由“人为的松懈”而生,而这所谓的松懈又加大了“意外”发生的几率,这往往是大多儿童坠井事件的现实通病。如此说,这里的“意外”并不纯粹,如果儿童坠井仅以“意外”草草了事的话,只是在让“意外”背锅罢了。
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事故路段原本封闭进行道排工程施工,可送孩子的家长觉得工地封闭不方便,为了抄近路,人为破坏封闭设施,使得原本封闭的路段可以通行。而施工方又没有及时的弥补这一被破坏的封闭设施,所谓的“意外”也就随之发生。可见,是家长和施工方双方造成了现实的安全隐患,可以说,这就是加大“意外”情况发生的砝码。
这过程中,直接凸显出来的虽然是现实中的安全隐患,但却直指家长和施工方安全防护意识的薄弱。所以说,儿童坠井事件,与“意外”难脱干系大多只是表面功夫而已,“意外”只是一个借口。不否认,其确实有一定的现实作用,但绝不能掩盖实际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的安全防护意识,这是考量整个事件之后需要明晰的一点。
面对儿童坠井事件,每次都把板子打在“意外”上,让“意外”背锅,这确实是不合理的处理思维。虽然给了相关方心理上的安慰,但更容易让相关方懈怠,忽视现实的不足,甚至可能成为相关方不行动和不作为的挡箭牌,这种状态其实就是在打破正常的逻辑,实质上是一种现实“倒退”。结果就只能是接二连三的儿童坠井事件得不到改变,这让人细极思恐。
而且,如果儿童坠井事件在现实中得以持续,那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营救坠井儿童的事件也会无休止的上演。救援应当,任何时候安全都是第一位的,但是,无休止的救援只会徒添社会累赘,这也是需要明确的现实。再回想到这一切的折腾仅仅是因为成人世界责任的缺失,恐怕难掩现实不适感。说白了,对坠井儿童,当初没有用心着想,好好呵护,如今让整个社会都牵挂和费力,这两种状态的对比岂不也是一种 “讽刺”?
当然,现实还有回旋的余地,就拿一事件来说,由认定 “意外”到法院判决工地安全措施存在隐患,并赔偿家属130万。弱化了“意外”的作用,强化了现实的问题,这本身就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进步,应该看在眼里。希望这130万罚款能够倒逼施工方的安全防范意识,也给能其他有类似隐患的相关方打个预防针,把安全这根弦给绷紧。既然施工方的防范意识问题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倒逼了,那家长对孩子的安全管理意识,是不是也应该在血与泪的教训中,早早的“固本浚源”呢?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