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一“奇案”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深圳80后市民王鹏因为出售2只绿颊锥尾鹦鹉被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罚款3000元。此案一出再次刷新了广大网民的法律知识库,网友也将其与仿真枪案、农民采三株野草案、杂戏团运输动物案和农民收购玉米案相提并论。透过这些“奇案”现象的背后,不禁要问,我们普通市民所不知道的基本法律法规知识还有多少?我们还存在多少法律盲区?我们的普法之路还有多长要走?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于实践、砥砺前行,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行下,一批良法善法陆续出台、一系列机制体制不断完善、一个尊法守法的良好环境不断形成……全面依法治国已初见成效。
然而,在全面依法治国着力前行的道路上,依然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困难阻力。以上被称为“奇案”的事例,以及引发的社会大众的争论,就足以说明我国的法治之路还依然任重而道远。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仍然还有许多法律法规不为人所知,社会中还存在着较大范围的法律盲区。
习近平总书记说,“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就是要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突出人民的主体地位,让广大人民参与到全面依法治国中来,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信法、用法,形成人人懂法、遇事依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用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以上案件,又恰恰映射出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无知、法律观念的淡薄,因而让自己成为了活生生的普法教材,用这种“惨痛”的方式教育芸芸大众。
造成这种“奇案”现象,存在诸多原因,其中普法宣传教育不到位是重要一点。有些地方在全面推进法制建设过程中,只注重了面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并且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有效性,群众吸收率不高。普法不到位也与现在基层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不足有关。因此,普法不仅要拓展宣传的广度,还要挖掘宣传的深度,更要加强基层法律队伍建设,让普法工作有人员、普法内容有内涵。
虽然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健全,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细致,但仍有很多与人民利益切身相关的法律法规“养在深闺”,没有与人民群众亲密接触。在“鹦鹉案”中有专业律师就表示很惊讶,称自己本来还想买鹦鹉饲养,假如买到本案中的鹦鹉,岂不要承担刑事责任。当然,也许这只是个案或夸张表达,但也反映出一些法律条文沉寂于文件库中的事实。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共同的期许和共同的责任,每一个人都应该为此不懈努力,而我们的法律制定者、司法工作者更要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不再让某一“奇案”来激活这些法律条文,不再让法律知识通过如此高昂的代价来进行普及。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