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放:人人都该是“摒弃交通陋习”的参与者
2017-05-05 18:09: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截至5月1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整整13年。这13年,车辆大增长、人员大流动、交通大发展,全国机动车从1亿辆增长到3亿辆,其中汽车从3588万辆增长到2亿辆;驾驶人从1.16亿人增长到3.64亿人。这13年,是道路交通法规制度健全完善的时期。公安部以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中心,制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20多个规章规范和140多项技术标准,推动酒驾、飙车、严重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入刑,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法治体系。《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实施13年,交通陋习仍普遍。(5月4日《人民日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13年中,在其制约下,还是欣喜地看到大家的出行更文明了。例如,相比2004年,去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8.8%和40.9%,重特大事故从每年55起下降到11起,降低80%,这些进步令人欣慰。而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加大,对客车超员超速、占用应急车道、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一次记12分,这些都是与时俱进,顺应民意之举,尤其是震慑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泛滥。像酒驾这类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去年一次记满12分人次比2013年降低了24.4%。这说明,《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较好的贯彻。

然而,正像报道中所言,“交通违法仍较多,交通陋习仍普遍。”众所周知,交通陋习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不仅包括酒驾、超速、超载、抢道、闯红灯,还包括超员、违停、无牌、无证、疲驾等,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这是指机动车驾驶。而骑车人、行人本身也要遵守交通规则。据统计,我国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万多人,近年我国平均每天就有大约2.6人死于闯红灯。其中,既有驾驶员闯红灯造成的,也有骑车人或行人闯红灯所致。因此,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都该遵章守法,否则,悲剧还将上演。

“史上最严交规”实施了13年,可交通陋习不止,这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交通陋习“猛于虎”的道理大概谁都懂,可在交通实践中,带血的教训仍比比皆是,部分人还是我行我素,“明知不当而为之”。这除了侥幸心理作怪外,还与法制观念不强,和“法不责众”等观念有关,还没有对法律和他人及自身的生命产生足够的敬畏。因此,一方面加强宣传,强化安全意识教育的同时,还需要加大执法力度,让那些不守法的人付出代价。当然,仅凭惩罚建立起对法律的敬畏并不牢靠,但基本的落脚点还应该在严格执法上。

如今提倡“汽车文明”,但同时也需要“骑车文明”和“行走文明”。毕竟,驾驶员、骑车人、行人都置身于交通出行中。因此,只有三者合力,加上执法部门给力,才能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作为强势的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意思和文明素养需要提升。而骑车人、行人作为机动车面前的弱势者,也绝不能给道路交通安全减分。平时我们常爱说“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让”是一种美德、一种品质,将文明出行培养成一种习惯,就能“让”出交通新文明。

另外,摒弃交通陋习,还需要交通管理部门的协助。例如,相关部门应该认真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的隐患,不断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尤其是一些可能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街道等,为人们的安全出行创造良好条件。还要勤于执法,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等。可见,道路交通安全人人有责,无论是司机、管理者,还是骑车人、行人,都该是参与者。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改变“交通陋习仍普遍”的现状。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刘天放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