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国有银行福建省分行发文要求全体员工学习《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全省一万多名员工被要求手工抄写三遍,5月10日前上交。多名员工已向福建省银监局等多部门投诉。截至记者昨日23时截稿时,该通知尚未被取消。记者注意到,《处理办法》一共有154条37120字,抄三遍得抄11万多字。(4月29日 澎湃新闻)
一家国企的省分行,在面对《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这一他们应该也需要学习并要用来规范自身行为的条例时,采取的竟然是“让全省万余员工手抄三遍”的方法来进行所谓的 “学习”。这确实让人难以理解,因为如此方法不仅无法让员工们真正领会这一规章的内容,所谓的学习效果堪忧,甚至还有“无用功”之嫌,这就难逃“形式主义”的标签。
除此之外,“抄三遍规章”的所谓学习方法,三遍就得抄11万字,而且还约定上交日期。在这样情况下,该方法也就干涉了员工正常生活,甚至还滋生淘宝明码标价“代抄”业务等乱象,而这所有一切的理由就只是以便上级的检查。细思这些要求,坏影响以及终极目的,再看“抄三遍规章”方法,恐怕就不只是“形式主义”那么简单了。
这些情况的出现,说白了就是管理层在不顾实情,盲目式的面对规章学习,这便难掩简单粗暴的思维印记,其背后的“野蛮式”管理思维也就显现出来,不顾及基本的常理,没有谨慎妥当的考量,有的只是对上级要求的片面化理解,落到实际,着实难掩“野蛮”的状态。如此看,这样的学习过程和状态也是令人忧虑。
再说说那个“以便上级检查”的现实理由,其实这理由本身是合理正当的,一个规章传达下去,上级对下面的规章学习和落实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查与考核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可如果将这个合理的理由和不合理的学习和落实情况放在一起,那这理由的实际作用恐怕就需要另一番解读了。
在这一理由下,“抄三遍规章”这种不合理的所谓学习方法仍正大光明的存在,而理由本身也成了银行管理层要求员工“抄三遍规章”的施压砝码。如此现实的出现有两种可能性。一个是相关管理层有一种纯粹为应付检查的畸形心态,就是仅仅为了完成所谓的 “表面任务”,也就是所谓的检查,而没有去考虑如何去完成“真任务”,即规章的真正贯彻,这其实与“野蛮式”管理思维相伴相随的。
另一个便是“上级检查”的主体可能出现了问题,要么是传达有误的问题,要么就是也涉及到“野蛮式”管理中。否则,正常来看,只为了检查一大堆抄写规章,这有何现实缘由?而检查本身的意义又何在?应付检查的意味在这里也凸显了。
一个规章的贯彻与落实,说起来简单,却在实际落实中出现这么多问题,这确实值得警惕。相关管理层真的需要跳出形式主义的圈子,再去好好反思自身可能存在的“野蛮式”管理思维,各自应付检查的心态。而要想真正还员工们一个公道,不能仅靠管理层的反思,还要从制度上的规范入手,用制度来净化管理层的问题。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彬(浙江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