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河南淮阳一中学生跳楼身亡”事件,4月28日,河南周口市淮阳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淮阳一中学有学生跳楼身亡。经调查,该学生是自己走到护栏墙边,翻越护栏墙从六楼跳下,同学反映其近期精神状态不好,曾多次流露出轻生的念头。(4月28日澎湃新闻网)
学生之间发生矛盾甚至吵架,作为班主任立即出面阻止,并且进行调解处理,只要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相信当事的学生不会感到委屈与绝望。
可从这起学生跳楼事件来看,班主任段老师的工作方法显得简单粗暴,严格说来存在某种过失。从报道中,我们注意到了两个细节,一是在处理学生口角过程中,不够细致与公正,只对贾某某罚站,另外一名当事的学生则未提及,似有偏袒倾向;二是贾某某近来情绪一直不太稳定,早就流露出轻生念头。
且不论班主任对学生的处罚是否得当,是否公正,单就贾某某多次流露出轻生念头来看,班主任如果事前知道学生精神状态不佳,就不该采取这种处罚的方式,因为一旦刺激伤害到这名学生,很可能就此发生各种意外。而如果班主任一无所知,同样也是不可原谅的,作为班主任理应掌握学生的动态,那么多同学都知道贾某某情绪不稳定、想自杀,班主任不知情、不设法做工作,实在说不过去。
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情绪波动很大,属于正常的生理现象,如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帮助与教育,设法与家长进行沟通与交流,并且在发现与其他学生发生矛盾后,用温暖的话语感化他们,而不是冷冰冰地罚站,贾某某或许不会因此而绝望。
如此看来,对于贾某某跳楼自杀,班主任难辞其咎,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同样也警示教育工作者,对待学生特别是情绪反常的学生必须耐心细致,春风化雨,如此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书育人。
长江网网评员:李忠卿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