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确保今年在我省举办的重大国际性活动的顺利进行,省政府决定,在重大国际性活动筹备、举办等期间,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相关规定将执行到9月30日为止。(4月25日《海峡都市报》)
这几年,无人机“黑飞”成了愈演愈烈的现象,给航空安全带来了严重危害。据媒体报道,在4月21日下午的3个小时里,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共计遭遇4架“黑飞”无人机干扰,导致58个航班备降西安、重庆、贵阳和绵阳机场。前车之鉴,令人深思。因此,福建省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管制,这对于确保重大国际性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大而又积极的意义。
无人机之所以“黑飞”,原因是多方面的,一则法律法规存在着漏洞,为无人机的“黑飞”留下了缝隙;二则操作者法治意识与安全意识的淡薄是“黑飞”现象存在的主观因素;三则难以有效的监管也是“黑飞”任性的重要原因。总而言之,违法成本低,监管困难,“黑飞”者有恃无恐,导致“黑飞”现象愈演愈烈。
给无人机戴上“金箍”,让其不再“任性飞”显得迫在眉睫。此次,福建省决定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也有此方面的考虑。比如,明确规定了需要依法申报飞行计划的空域等,最重要的是出台了惩罚规定,比如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等,针对性强,指向清楚,有利于监管方依法对其进行惩罚。
很多时候,不是无人机“黑飞”有多任性,而是惩罚措施跟不上。比如,“黑飞”时,如何对“黑飞”者进行处罚,怎样处罚才能给“黑飞”者留下深刻印记?显然,提高“黑飞”者违法成本应当成为监管者的重要考量,比如可以采取提高罚款额度,扣押相关物品等措施,让“黑飞”者心有所痛,“黑飞”才不会任性。
说到底,念好惩罚的“金箍咒”,完善法律的大网,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沉重的代价,无人机“黑飞”才能终结有时。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杜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