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2年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开幕式上,李克强总理就说过:对环境问题要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时至今日,“中国式环境治理”跳出“先污染后治理”和“旧账未还、又添新账”的怪圈了吗?不解决增量的问题,存量可能解决吗?
日前民间环保组织举报河北省大城县天津市静海区潜藏工业污水渗坑引爆网络惊呆国人,最大一处面积达17万平米,或已对地下水安全造成威胁。这些超级渗坑,显然是先期存量与后期增量的结合体:增量一旦产生,瞬即化为存量。
在京津冀核心区域,污水渗坑由来已久,既往不详、前景未卜。大城境内与雄安新区最近的不足100公里——环绕“千年大计”的环保现状,仍是旧账未还又欠新账——这已远远超出环境问题、经济问题,而跻身不折不扣的政治问题。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长田为勇随即在回答央媒提问时明确表示:相关案件至少涉及用渗坑渗井等逃避监管的方式非法排放污染物和非法倾倒排放危险废物两项罪名,环保部正在进行土壤详查,已会同天津市政府、河北省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
然而国家调查组还没到,大城县政府的调查结论就抢先出炉了——该县通报称17万平米渗坑形成系两个农民2011—2012年将约6吨废酸倾倒进坑塘所致,2013年已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从轻发落——这明显回避了后期污染增量质问,仅牵出先期存量点滴线索,简直是沧海一粟九牛一毛。
17万平米超级渗坑,暂不提已经渗入地下流失的部分,且按水深1米保守计算就是17万吨,即便每天雇佣一车次50吨大卡,都要孜孜不倦节假无休倾倒10年方能填满——这俩农民到底干啥营生?是种田、酿醋的?还是专门开卡车偷运危险废物的?
通报对案情惜字如金,却将笔墨留给“治理”话题:2014—2015年县政府斥巨资委托专业公司两度治理渗坑,失败后将对方告上法庭;2016年底再次将渗坑治理列入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程,预算3848万元……造成巨额国家损失的“两个农民”得判多少年刑,才算合情合理又合法?
偏偏在核心问题上,当地政府避实就虚,对污染原因语焉不详,先是砖厂化肥厂,后是“两个农民”——找人背锅也要绑扎实才行啊!北京碧水源已声明涉事碧水源系抢注同名商标的河北公司——预算虚高,竟然请个山寨来治理,怪不得名头虽响却毫无起色,莫非污水渗坑也成了洗钱池塘?
环境保护的要诣在于防患未然,而非事后治理。昨《新京报》援引环保专家的话说:治理河北17万平米污水渗坑至少需要2亿元——无论砖厂化肥厂还是“两个农民”,恐怕前世今生都挣不到这么多钱;地方或国家财政也无力填饱这样的“无底洞”——先污染后治理,已被证明死路一条:唯有动用“长出牙齿”的新环保法、乃至刑法最新环保修正案,真正“咬痛”危废偷排实施者及其幕后策划人、震慑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切实提高违法排污的经济成本和政治成本,才能避免生态环境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多还旧账的前提是不欠新账。当地通报除了打算继续将大把民脂民膏往水里扔,对自身监管漏洞乃至行政无能概无一点自查自纠、一句自问自责……其实,治理渗坑倒在其次,率先澄清当地政治生态,才是当务之急。然后再集中精力追查污染源头、秉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确定法律责任,而不是转移公众视线、打着治理旗号无休止地“砸钱”。
好在联合调查最新结果承认渗坑污染基本属实、基层政府未正确履职,并兑现了严厉的党纪政纪追责,当地环保领域的政治旧账就此得到清算——河北省廊坊市纪委决定给予大城县委常委刘国旺(2013年9月至2017年2月任副县长分管环保工作)、县人大副主任刘增怀(2011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南赵扶镇党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马东浩(2015年11月任南赵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内警告处分;县环保局原局长李洪永因犯贪污罪于2016年8月被开除党籍公职,不再处分。
此外,大城县副县长肖建军、南赵扶镇党委书记高伟、环保局长樊军良、南赵扶镇武装部长毕文记(分管环保工作)、县环境监察中队负责人叶巍5人履新任职时间较短,在全市范围通报批评;同时,责成大城县纪委对其他涉案人员进一步调查追责(昨《中国环境报》)——毋庸讳言,当地环境治理不欠新账据此方才有望。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凡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