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记者日前在中西部某县农村采访时听到这样一则顺口溜:“偏远农村多穷汉,讨个媳妇真困难,如今彩礼十几万,其他花费还不算,倾家荡产全抖完,拉下饥荒谁来还?”深入采访又发现:一些农民将女儿看成集市上“竞价”的商品,而为应付高额的结婚彩礼,不少农民家庭债台高筑。
看了报道,心情不由得倍感沉重,眼前又浮现出今年春节期间发生在河南安阳农村的一幕悲剧:67岁的陈老汉和老伴以一套在县城购置的婚房和11万元彩礼,为他们27岁的小儿子娶了亲,老两口不仅为此用尽积蓄,还欠下20多万元债务。谁能料到,就在新婚之夜,小俩口为11万元礼金发生激烈争执,新郎在盛怒之下将新娘砸死,给两个家庭和社会都留下了巨大的伤痛……
本来,男方在婚前给女方彩礼,是我国流传数千年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和文化背景。对男方而言,适当的彩礼不仅是诚意的体现,也是对女方的尊重。然而,不知从何时起,彩礼的金额日渐飙升,除去金银首饰外,还要有“万紫千红,一动不动”:“万紫”指的是一万张5元钞票,“千红”指的是一千张100元钞票;“一动”指的是汽车,“不动”是指的是新房。而且不管家庭经济能否承受,都要大操大办……结果,在那些“天价彩礼”盛行的农村地区,因婚致贫、因婚返贫、因婚负债的现象日益增多,很多新婚家庭,因家庭负担太重发生矛盾而闪婚闪离……
不可否认,导致农村“天价彩礼”的出现,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比如女方家庭盲目攀比、适婚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经济基础薄弱导致女性人口外流等,无疑都为“天价彩礼”的不断攀升提供了空间。但是从根本上看,还是在我国的一些农村地区贫穷落后,没有形成健康向上的婚俗新风,一些女方家庭便把索要彩礼当成了有利可图的买卖,让女儿变成了“竞价”的商品。对此,我们各级党委政府都不能视而不见,而应该引领群众脱贫致富上下功夫,在创新移风易俗的工作方式上多下工夫,在培育健康、理性、向上的婚俗新风上下功夫,引导人们树立婚姻新风尚,从而消除“天价彩礼”的滋生土壤,使“天价彩礼”不再阻断一桩桩美好姻缘。
首先,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在增加农民收入上下功夫。应该看到,在一些农村,有些农民“穷怕了”,为了让女儿嫁过去之后生活幸福,也为了自己将来“养老”,便在婚前向男方索要“天价彩礼”。对此,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施符合当地实际的脱贫措施,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从而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让女方家长不用担心孩子婚后过苦日子。同时,要研究制定符合农民心愿的养老政策,让广大农民像城里人一样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从而不必为自己的“养老”问题而在女儿出嫁时索要“天价彩礼”。
其次,要结合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在引导青年男女树立正确恋爱观上下功夫。在广大农村,各地应采取农民群众宜于接受的教育方式,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民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倡导良好的婚俗文化,使青年男女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摆脱过去那种“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狭隘的、小生产者的思维方式,正确处理前途、事业与婚姻的关系,并让广大农民正确看待婚姻中的彩礼问题。对那些敢于向“天价彩礼”说“不”的先进青年,则要予以鼓励、弘扬,并引导广大群众向他们学习,从而形成千军万马挑战旧传统的气势。
第三,要结合城镇化建设的开展与推进,在完善相关制约机制上下功夫。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无疑会提高广大农民的综合素质。因此,各地要看到“天价彩礼”对城镇化建设的负面影响和给社会带来的不稳定因素,本着以人为本、亲民爱民的原则,适时出台有效可行的管理制度,建立通俗易懂的文明公约,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民间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协调、宣传、监督、引导作用,广泛开展“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倡导婚事新办简办,从而刹住嫁娶大操大办、互相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进而减少和遏制高价彩礼蔓延。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肖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