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重庆市民李女士来到重庆南岸区行政中心办事,工作人员告诉她需要身份证。李女士回家拿来身份证后,又被告知还缺其他资料。很生气的李女士便与工作人员理论起来,没想到竟然被南岸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局证照科的科长蔡竞泼了一杯热水!蔡科长告诉记者,泼热水是因为李女士辱骂了她,李女士对此矢口否认,而南岸区行政大厅也不愿向记者公布当时的监控录像。(4月16日《重庆晨报》)
工作人员多动动嘴,群众就可以少跑跑腿,可是李女士遇到的偏偏是个不肯一次性把话说完的工作人员,这种事摊谁身上都会让人上火。没想到这位蔡科长比他还上火,直接一杯热水泼向了对他提出批评意见的群众。像蔡科长这样对待群众的公务人员不多见,但像李女士一样因工作人员未“一次性告知”而多跑冤枉路的群众却并不罕见。
为什么说不罕见呢?且看几个不同地方的事例。2013年8月,山东德州公安消防支队出台了《便民服务十四项措施》,其中一项举措就是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2014年2月,大河网的一篇关于河南商丘一办事处为民服务的报道中,重点强调了该办事处服务群众的口号是“群众办事不让跑第二趟”;而就在重庆市这一事件发生的前一天即2017年4月13日,福建省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目的就是让办事群众少跑腿、少费时、少操心。
从这些事例我们可以看出,很多地方的服务性政府部门在推出便民措施时,都在强调类似“一次性告知”的原则,并且将能够做到让办事群众少跑几趟当作成绩来宣传,在有的地方,这样的原则性规定甚至上升到了省一级的层面。这一方面说明很多地方的政府部门已经关注到了群众办事多跑腿的现象,并且在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另一方面也从一个侧面说明,重庆市民李女士遇到的这种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仍然在给很多地方的群众带来麻烦,并为群众所深恶痛绝。
说起来,这位李女士也够粗心大意的,毕竟去政府有关部门办事,身份证通常是不可或缺的,这差不多已经算是个常识性问题了。不过,有时候,即使你已经提前打电话咨询过,或者上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过,现场办理时也常被告知资料不全。至于原因,要么是电话里未“一次性告知”,要么是办事程序已变而官网却长时间未更新,反正,痛痛快快办完事有时候跟彩票中奖一样让人感到意外。比资料不全更常见的是缺少复印件,而政府部门通常又不提供复印服务,所以,很多地方的政府办事大厅附近,总有几家生意红火的复印店。
“一次性告知”,不仅应该包括当面咨询时的“一次性告知”,也应该包括电话咨询的“一次性告知”和官网信息的及时更新。让群众少跑路,也应该包括提供复印等必要的服务,不再让群众满大街去找复印店。而至于拿热水泼向办事群众,不仅类似的事情不应该再发生,像蔡科长这样的工作人员恐怕也已经不适合呆在这样一个岗位上了。
长江网网评员:张楠之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