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纪委查处一起扶贫系统窝案,在当地掀起不小波澜。审计部门发现仙游县西苑乡农户李评星家拥有一辆宝马牌汽车,却仍领取中央扶贫资金。接到审计部门移交的线索后,仙游县纪委对全县520户领取中央扶贫资金的村民进行了全方位复核,一些拥有商品房、汽车或为财政供养人员的虚假贫困户“浮出水面”。包括李评星在内的38户非贫困户被“摘帽”,并清退11.4万元涉案资金。(4月12日新华网)
国家下大力气扶贫,是为了帮贫困家庭脱贫致富,而不是给那些富裕家庭锦上添花。仙游县查处38户非贫困户冒领国家扶贫资金,清退了涉案的十多万资金,且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处分,这当然是合理的。可是,清退补助款和对审核人员蜻蜓点水般的处罚,就能起到亡羊补牢的效果吗?我看未必。
开着宝马去领国家的扶贫补助,这与欺诈有何区别?然而,对此编造虚假材料、成功申请扶贫救助的家庭,仙游县纪委仅仅是追回扶贫款,这恐怕还远远不够。事实上,当地政府应当采取一些措施,惩戒这些造假冒领者,比如以欺诈罪起诉他们,让他们承担法律后果;比如将他们列入诚信黑名单等等。总之,单纯地追回扶贫款,而没有其他处罚措施,不可能产生任何震慑力,甚至有怂恿富裕家庭浑水摸鱼的嫌疑。
国家一直重视扶贫效果,倡导精准扶贫,就是想把好钢用到刀刃上。可如今,仙游县扶贫救助出现了那么大的偏差,你认为审核人员真的很无辜吗?当然不是。造假冒领者有违法违规的嫌疑,固然可恨,应当受到惩罚,但负责审核的政府人员责任也很大。尽管当地政府对涉事工作人员都进行了处罚,可是,像诫勉谈话、党纪处分之类的惩罚,同样也产生不了多大的震慑力。
如果工作人员走马观花地审核申请材料,则无法避免“开宝马领补助”的怪事。可见,职能部门严格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时,一定要认真负责,不能仅凭书面的“诉苦”材料,还要深入到社区、家庭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最后,将审核通过者的信息多种形式地公布,再让民众审查。仙游县出现如此多的漏网之鱼,这方面的工作肯定不到位。甚至应当进一步反思:在“开宝马领补助”的鬼魅中,是否有公权力参与了造假?
诸如“开宝马领补助”“开宝马吃低保”的案例媒体多有报道,并非鲜事。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开宝马领补助,不能仅将扶贫资金一退了之,除了处罚冒领者和严惩审核人员外,我们还能怎么从中汲取什么样的教训,堵住制度漏洞?这是很有思考价值的问题。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