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武林:停播违规广告,然后呢?
2017-04-09 14:17: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消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立即停止播出“养心通脉方”等违规广告的通知》。通知指出,一些电视台播出的“养心通脉方”“黑五类福寿汤”等广告,存在时长超时、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等严重违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等规定。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需立即停止播出上述广告,并自觉清理存在同类违规行为的广告。(人民网 4月6日)

停播违规广告的通知年年有。2015年1月27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播“名酒汇”“名酒天下”“名酒坊”等22条以节目形式播出的违规广告。2015年3月2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要求立刻停播31条违规广告; 2016年6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总局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播出“北京军颐中医医院”等违规广告的通知》等等。

停播违规广告对于一些迷信电视广告的消费者来讲肯定是好事情。但这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违规广告产品照样可以改个名字、改个包装重新出来打广告,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违规广告屡禁不止的原因有产品利润丰厚及相关部门处罚不严的问题,说到底还是处罚的不够重,不够“痛”,起不到震慑作用,停播对违规广告企业而言是“隔靴搔痒”,损失也是“九流一毛”。

违规广告屡禁不止,还跟一些地方电视台收支不平衡密切相关。据统计,除去个别收视率很高,不怕没有广告商以及地方政府财力雄厚,补贴力度大的地方台为了品牌声誉,没有或很少播放违规广告以外,大部分地方台,尤其是地级市、县台,为了应对经济压力,对违规广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有甚者,主动迎合及“招商”。

停播违规广告,不能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对此情况,相关部门需加大对违规广告企业处罚力度和对电视台的管理力度,对违规企业来说,当罚款的金额高于其产品利润,它也就没有动力去做类似广告,对电视台来说,要让其“不愿播、不会播、不敢播”这些违规广告。同时电视台也需要明确自身定位及使命,加强内部管理与外部经营,做好收支平衡,把好广告入口关。只有这样,才能将违规广告拒之门外,还荧屏一片清净。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周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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