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放:“抢座”而非“让座”,标题党当休矣
2017-04-04 11:23: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3月31号,网友在西安700路公交车上拍到了这样一幕,视频中两个人厮打在一起,场面十分激烈,监控还原了事发经过,当时,身穿粉色衣服的大妈第一个上车,走出几步路后发现后面没了座位,于是将手放在了一个空座位上,准备占座。而此时,第三个上车的小伙抢先一步,坐在了座位上,大妈一时情急伸手打了小伙一下。公交分局民警:“我们对几个人都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也没有受什么伤。然后他们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握手和解了。”(4月3日西部网)

看到《公交上小伙不让座遭六旬大妈掌掴两人激烈厮打》这样的标题。想必不少人肯定都以为这是因为年轻人不肯给老人让座引起老人不满而上演的又一起闹剧。可读后才明白,闹剧不假,但起因根本不是小伙子不“让座”,而是因为他与六旬大妈“抢座”引发。这“让”与“抢”仅一字之差,就会决定事件的性质,如果这位大妈因为早就坐在座位上的年轻人不给她让座就打了他一下,那大妈显然该受谴责,而如果俩人为抢座产生纠纷就是另一回事了。

当然,哪怕是为了“抢座”,大妈也不该一气之下打了小伙子一下,毕竟,不管大妈使了多大劲儿,打人就不应该,属于粗暴对人,严重了有可能触犯刑律。然而,双方最终都道歉了、和解了、握手了,可报道出来还是偏离事实。为啥就不能以 “抢座引发大妈与小伙子冲突,事后悔悟都认错”为题呢?此标题既不哗众取宠,也尊重事实,更是倡导文明之举。标题起得好与标题党不一样,起好标题,首先必须尊重事实,既不能夸大,也不能轻描淡写,事实是什么就是什么。如果不尊重事实,就是不尊重读者,就违背记者良知,就是在误导读者。只有尊重事实,才能减少不必要的误导和纠纷,这是媒体人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是的,常言道“好题是好文的一半”。意思是标题起得精彩,文章就成功了一半,哪怕文章的文笔一般都无妨,因为题目首先就吸引了读者,更容易受到读者的关注。然而,一些媒体为了迎合读者,在“信”与“雅”之间尺度过大,不惜采用“标题党”这一套来找“卖点”,甚至为了标题而弄虚作假,这已不是“偶然为之”的问题了,而是达到了十分泛滥的程度。个别媒体甚至在故意误导读者,不为别的,只为“卖相”。人们普遍认为“媒体是社会的良心”,在很多重大公共事件中,媒体都扮演了重要角色,成为良知的化身。可如果媒体首先为了卖相而不顾客观事实,只能被人诟病甚至遭到抛弃。

可见,这个本该是因为“抢座”而产生的冲突,就活生生被“让座”掩盖了。为了激化大妈和年轻人的矛盾,这位记者可真够拼的。不得不承认,如今有些媒体记者,当遇到涉及社会公平和正义时,就不去碰、不敢碰,不主动反映和挖掘真相,反而对一些鸡毛蒜皮的无聊之事趋之若鹜,即便如此,还添油加醋地想制造轰动效应,这就与“自损”无异。中宣部就曾联合五部门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新闻工作者只有反映社情民意,才能不辜负人民的信赖和时代的要求,才能不趋炎附势,才能讲实情,写真话,不辱使命,在促进社会进步中肩负起新闻工作者应有的责任。

由此,每天行走在事件发生的最前沿,试图接近新闻的真相,每天接触形形色色之人的新闻记者,就必须以责任和良知挖掘真相,这样才能做一名党和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者,以不辱自身使命。新媒体时代就该有新媒体传播的手段和特点,想出好标题,哪怕是对一些文章标题进行适度改造让读者印象深刻都可以,但就是不能歪曲事实,误导读者,否则,就与赤裸裸的欺骗无异。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刘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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