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30日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的目标、垃圾分类的类别、激励机制等内容,46个城市将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3月31日中新网)
这46个城市,既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这样的直辖市,又有国家计划单列市,还有普通的三四线城市,涵盖了十几个省份。这些将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今后将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其实这样的标准并不显得太高,但考虑到原来的情况,这样的力度已显得很大。而对这个“强制分类”,其实还是来得显些稍晚,因为在不少国家和地区,垃圾分类显得较为成熟,而我国却属于初始阶段,刚刚开始试点。因此,也就更显得迫切一些。
垃圾分类是大趋势,其重要性几乎人尽皆知。尤其是对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来说,而且,中国人口众多,消耗资源更多,在包括土地资源在内的各种资源的消耗上都庞大无比。如果不在垃圾的分类处理上再紧迫一些,就将给土地、水资源等带来巨大压力,垃圾围城现象就无法得根本环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人们的消费能力日渐增长,垃圾迅速产生,这不仅给环境带来隐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还将影响甚至严重影响“美丽中国”建设,给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拖后腿。
事实上,对垃圾分类最大的难点,就在于人们配合与否,而技术问题是另外一回事。刨除技术问题暂且不谈,垃圾分类其实不就是一个观念问题、习惯问题吗?观念和习惯都可以改变。面对垃圾泛滥的严峻形势,转变一下观念,甚至牺牲一点个人方便就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也就不应该成为问题,关键还是要加大力度,因此,本次先拿46个城市试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就是一个好消息。这证明国家层面对垃圾分类下了很大的决心。
然而,观念和习惯的改变,也需要正确的引导和服务;在试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过程中,首先就要宣传到位、服务到位。如果市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对如何分类一知半解,都有可能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方案》中提到的三种分类: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可每一种里都达十几项。人们就是想牢记,不下一点功夫都背不下来。此外,能否让市民方便投放分类垃圾,还需要细化服务。虽然《方案》明确,居民正确投放垃圾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但如何监督,如何奖励,奖励能否真正具有激励性,还有待观察。
还有,官方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这就是说有第三方介入市场,其中就有利益瓜葛,所以,监管必须跟上。在政府、企业、居民三方如何实现良性互动,都还是待破解的难题。我国垃圾现主要靠填埋和焚烧处理,以填埋为主,占地太多且污染太严重,形成“垃圾围城”。采取哪一种办法都是“埋不起、烧不起”。甚至在垃圾分拣过程中,都要靠大批城市拾荒者,可见投入严重不足。
无论如何,在46个城市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是一个好消息,表明是在把垃圾分类真正落实到了行动上,而不是纸上谈兵。其实,早在2000年6月,北京等8个城市就曾被确定为全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可惜效果难如人愿。希望这次是来真格的,也希望能搞出个样子来。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刘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