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小典:让“危险食品”无生存空间
2017-03-30 16:45: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2014年至2016年,北京市二中院审理的涉及食品安全的二审刑事案件分别为9件、7件及2件。涉及罪名有三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为14件、3件和1件。其中,“包子”和“炸鸡”都上了危险食品的榜单。(3月29日 《北京日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汉书·郦食其传》对粮食与人类生存作出了最精准的解释。发展到今天,吃饭早已不是问题,但是,如何让老百姓安全地吃上饭,却是摆在了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一些有害添加剂与人们口中的食物相结合,便会转化成“危险食品”,危害公众的身体健康,危及公众的生命安全。北京市最近两年审理的涉及食品安全案件也警醒我们,“危险食品”可能就在我们身边,必须合力清剿“危险食品”生存空间。

其一,向有害添加剂下重拳。火锅里面的罂粟壳、卤制品中过量的亚硝酸盐、含有硫酸铝成分的泡打粉,这些添加剂本来不是入口的东西,然而,却被某些人发现,使用这些有害物质,可以改善口感、保持外观、延长保质期等,从而成为了某些不良商家的“秘密武器”。在家里做过包子馒头的人都知道,用正常的方法,蒸包子馒头,无论如何,都没有外面小店那么蓬松。工艺的熟练是一个因素,没有如小摊上使用添加含硫酸铝成分的泡打粉,却很可能是重要原因。对这些有害添加剂,必须从源头予以治理,让有害添加剂的生产、存放和销售,都能够有明确的路径。只有对有害添加剂重拳出击,才能杜绝违规售卖和使用。

其二,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很多人喜欢到连锁商场超市购买商品,除了优质的服务和购物环境外,另一个重要原因,便是统一的标准;很多人喜欢到乡村基等连锁餐饮吃饭,也在于这里米饭的种类、重量,菜品的采购与价格等都有统一的标准,而这种标准给人一种踏实感。当下,对于蔬菜、肉类、酒类的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过程,都应该对其标准进行清理评估,结合当下的形式,制定和修订一批当前急需标准。如包子里面的肉应该使用哪些部分,某些包子店的肉馅以次充好,甚至将猪肉的淋巴部分拿来充当肉馅,导致很多人都不敢在外面买包子,不安全感油然而生。

其三,祛除违法者的侥幸心理。很多不良商家,在暴利诱惑的驱动下,罔顾法律、心存侥幸、践踏红线,视监管为无物,认为不检查就没有问题,光天化日之下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或有害物质,从而突破了良心底线。市场监管部门应该从祛除侥幸心理入手,建立食品行业准入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对违规违法者,一经查处,绝不姑息,终身不得进入食品行业,这样才能祛除违规违法者的侥幸心理。

“食品安全无小事”,只有合力清剿“危险食品”的生存空间,才能维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稿源:荆楚网

作者:田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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