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衣着、发型均相当奇特的男子三次出现在宁波大学课堂上恶搞:扮演超人假装要飞,然后跳窗;站在课桌上狂跳肢体夸张的舞蹈;突然跪在女老师面前高喊“妈妈,再打我一次”……男子恶搞时,后面还跟着另外两名男子为他放配乐、录视频。恶搞男子并不是学生,而是某直播平台“网红”。日前宁波警方对参与恶搞的三名男子进行了行政处罚。(3月22日《宁波晚报》)
偷偷跑到大学校园,在课堂上搞无厘头,以此来吸引点击率,这个网红玩的还真是心跳。不过,从结果来看效果还是十分明显的,短短时间不仅提升了点击率,而且吸引粉丝100多万。当然,对于“恶搞网红”来说,有“收获”也有悲催。警方将“恶搞网红”拘留了,不仅行政拘留15天,还对参与者分别处罚款1000元。
以往的时候,面对这些“恶搞网红”,我们只是谴责,只是谩骂。可是我们的谴责,我们的谩骂,这些人并不在意,反倒是十分喜欢,他们说了:要想当网红就要让别人骂。骂得越狠,就越容易出名。在这些人的心里,他们供奉的是“即使不能名垂千古,也要遗臭万年”。
对于“恶搞网红”该怎么办?宁波市警方的处理模式,给我们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那就是不能只是无力的谴责,还要让他们品尝自己酿造的苦酒。虽然这个“恶搞网红”早就离开了校园,早就已经因此而红得发紫了,可是警方在获悉信息之后,还是没有放过,他们从网络上收集了其扰乱学校治安的证据视频,将“恶搞网红”的主角和配角一起法办了。这给恶搞网红经济敲响了警钟。
想当网红可以,你必须规规矩矩,必须守住底线,必须在公序良俗里行为,只要敢逾越底线,哪怕你出了大名,也要承担所有的责任。遗憾的是,宁波警方坚持的执法底线,并不是所有地方警方都坚持的底线。
比如,前段时间出现的“直播捅马蜂窝”的网红,“直播抓小鸟”的网红,“直播捉老鼠”的网红,“直播脱衣服”的网红,这些人虽然也被很多正义的网友谴责,可是他们目前依然在当着网红。对于这样的人,难道只能是谴责?
其实,我们更需要的是法律能“该出手时就出手”,只有让他们尝到了苦果,只要让他们承担了责任,只有让他们成为过街的老鼠,他们才不会如此行为,才不会为了当网红而不择手段。
单就宁波的这起“恶搞网红”事件来说,笔者还有想追问的地方:一个社会青年,何以轻松进入校园,并且能够在课堂上恶搞,把所有的学生和老师都“吓一跳”?难道校园的安保隐患不值得反思吗?我还想追问的是:这个“恶搞网红”的注册号是不是也该一同查封了呢?
“拘留恶搞网红”应该成为管理常态,这样才能还给我们一个清明的网络空间。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