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筐草莓一字排开,两位身着警服的男子蹲在一旁忙活着。有人光顾时,一人装袋,一人称重,配合得还挺默契。这几天,不少人的朋友圈里传播着这样一段视频。这是怎么回事?民警改行卖草莓了?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进行了核实。原来,视频里的警察是宁波镇海区交警大队骆驼中队的民警和协辅警。他们这么做是为了帮一个小伙保住成本,对方驾驶无证三轮摩托车被查,人被拘留了,留下一车草莓。(3月15日《宁波晚报》)
开无证三轮摩托车的摊贩被交警查到了,车被扣,人被拘,可是交警大队的民警和协辅警为了保住摊贩的经营成本,竟帮着摊贩卖起了草莓。笔者认为民警和协辅警的这一做法一点不值得点赞,甚至有点荒唐。
首先,民警和协辅警卖草莓是典型的不务正业。对交警大队的民警和协辅警来说,其本质工作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现如今,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路面交通压力越来越大,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宁波镇海区交警大队骆驼中队的民警和协辅警在路面巡查时查获了卖草莓的摊贩开的是无证三轮摩托车,依法对他进行扣车、拘人处理,这是在进行正常的执法,如果处理完这起交通违法案件后,放下手上的其他工作去帮摊贩卖草莓,马路上那些卖香蕉、卖苹果的无证无牌摊贩是不是就成漏网之鱼?民警和协辅警“一人装袋,一人称重,配合得还挺默契”,不是值得点赞的“人性化”执法,而是应该严肃批评的“不务正业”。
其次,民警和协辅警卖草莓浪费的是公共行政资源。当前,警力严重不足是困挠基层公安机关的难题之一,这更需要公安机关在警务活动中要力争以最低的劳动耗费取得最优的劳动成果,也就是以最小的警务成本追求目标效益的最大化。对交警大队而言,势必要考虑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有限的警力用在刀刃上。宁波镇海区交警大队骆驼中队的民警和协辅警放下手中的工作在路边替涉嫌交通违法的摊贩卖草莓,让公众产生一个错觉:民警和协辅警工作其实也挺闲的!六大筐草莓要全部卖掉,不是分分钟能搞定的事,弄不好半天也卖不完。如果查获的摊贩时卖鸡鸭或卖猪的,民警和协辅警是不是要替人家把一车的鸡鸭或猪卖掉啊?民警和协辅警以牺牲更多纳税人利益为代价,帮违法摊贩保住成本,说得严重点是一种失职渎职行为。
再者,民警和协辅警卖草莓注定了吃力不讨好。按理说,开无证三轮摩托车的摊贩违法了,他的一车草莓应该由他本人负责处理,跟民警和协辅警无关。摊贩可以联系家人或其他摊贩帮忙处理,要想保住成本,办法多的是。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被抓,摊贩的角色就不再是卖草莓的商贩,而是一个道路交通违法者,协助警方进行调查是他最需要面对的事,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六筐草莓的价格与其面临的处罚相比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就算民警和协辅警帮他把草莓成本挣回来了,对这个摊贩而言还是“得”不偿“失”,正应了棋牌室输钱的牌友常说的那句话:“输的半边猪,赢了一块草头肉。”再说,交警大队的民警和协辅警好心帮人家卖草莓,说白了也没有厘清自己的责任边界,这会让摊贩产生一个错觉:你们心虚才这么帮着我卖草莓的吧?摊贩甚至会想:你民警和协辅警要真为我考虑,不会睁一眼闭一眼吗?现在车也扣了,人也拘了,替人家卖几筐草莓就能暖人心吗?再说,你卖的10块钱一斤,摊贩放出来后会不会说20块一斤才不蚀本呢?他一车高价草莓被你们贱卖了!
所以说,民警和协辅警利用工作时间帮人家卖草莓,看起来做的是好事,其实人家并不会承情,更谈不上融洽警民关系了。
民警摆摊卖草莓真的一点不值得点赞。
稿源:荆楚网
作者:维扬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