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出台鼓励政策后,特色小镇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但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有些特色小镇建设成为房地产商制造新库存的新手段,“房地产化”明显。(3月14日中国经济网)
所谓的“特色小镇”是一种时兴的优质居住理想,还是一个换了包装的房地产开发噱头?早在2016年7月20日,住建部等三部委发布《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计划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引领带动全国小城镇建设。
可以看出,“特色小镇”的原意是国家扶持建设新型城镇居住环境,以中和人口涌向大城市造成的住房、管理难题。然而正是政策偏移和拨款优待,让许多房地产开发商曲径通幽,打着“特色小镇”的名号,以较低价获得开发机会。“特色小镇”被房地产化,眼前的利益到手快,长远的社会效益却在一点点被磨灭。
说到“特色小镇”,自然地会想起凤凰的古城流水、翠翠那般清灵的浅笑,或是婺源的油菜花浪正在风中起伏摇曳。小镇似乎就该是那样的面貌,环境优美,民风淳朴,生活节奏放缓,居民安居乐业,平和幸福地享受着岁月沉淀的文化底蕴和浪漫情怀。如今政策鼓励的,就是这一种小镇,有物质保障,也有精神滋养,以治愈大城市熙攘拥挤的关怀,构建一个节奏轻松、充满幸福感的居住地,使“居者有其屋”,力求人人获得一份生之欢喜。
可是把特色小镇“房地产化”为“利益金点”,是投机取巧的行为,急功近利了些,这会导致许多弊端。冒名的取地开发,急切的商业构筑,过分专注于楼市争利,往往会忽略小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更不用说形成配套的文化氛围了。这么一来,不说小镇的“特色”泡汤,原住民的生活或许都被施工打扰了,要是最终还把汲汲争利的风气带到原本安静的城镇,大肆进行盲目的开发,更是得不偿失。
政府的资金补助被投入房地产开发,但是为居民改善居住环境的目的被违背了,这是对国家财政的误用。拨款的用处没能被落实好,有意的财政倾斜却没换来好结果,长此以往,这会对国家财政计划的制定和实施造成消极影响。
虽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但是追逐经济利益更要顾及社会效益,特色小镇是民生建设,房地产是商业开发,只有民生获得好的保障,商业才能被顺利促进。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傲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