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同时,也别落下一个城市困难职工。”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工会界的两位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总工会原副主席罗茂乡和中国国防邮电工会原主席董秀彬都带来了与此相关的建议和提案。而这一建议也引起了众多代表委员的共鸣。(3月12日《工人日报》)
消除贫困,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关键所在。城市困难职工的问题,也是个躲不开、绕不过的话题。近年来,各地区、各单位虽然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收到一定成效。但是与困难职工的期望值还是有差距的。造成这种情况,在笔者看来,除了所在企业或为僵尸企业、特困企业,或为破产企业,职工家庭收入偏低之外,还有的是因病致贫、社会保障缺失、意外灾害等导致的。在我所居住的小区,24小时执勤的门岗工均为退休职工,按理说他们有退休金,可在家休闲活动,颐养天年,咋就出来干“第二职业”,其初衷都是为了孩子,因子女所在的企业都停产关了门,下了岗。为补充家庭生活开支,不得已而为之。从这个缩影我们可以透视,在城市的困难家庭中,每个成员生活的都不容易。
不可否认,人生在世,难免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放在整个社会,困难群众的比例可能不大,但具体到一个人、一个家庭,困难就是百分之百地困难。笔者所见所闻,深有感触,目前不少城镇困难职工家庭,虽跨过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实际生活状况比农村一般的贫困户还要难,这些我们不能坐而久等。据此,在大打脱贫攻坚战进程中,聚焦农村尤为重要,但也不能忽视城市的困难职工。这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提出此项提案,很有一定的针对性。可以说建言献策,参到了困难职工心坎上。
毋容置疑,城市困难职工群体能不能精准脱贫解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改革稳定发展大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绝不能让任何一个贫困群众掉队。解决城市困难职工的问题,须分门别类,对号入座,不能“一刀切”,同开“一个方子”的药。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扶持他们就业创业,通过就业创业脱困;对丧失劳动能力或领取的社会保险金不足以保障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通过推动将其纳入城镇低保制度、提高低保水平、加大工会帮扶救助力度等措施,提供生活“兜底”的保障;对因关停过剩产能而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造成职工生活困难的,当地党委、政府要主动出面,帮助企业尽快转型发展,实施相关费用的减免和缓交,使企业渡过难关,职工脱贫摘帽。
安民之道,在于体察其疾苦。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每次下到团组参加审议讨论,心心念念提到的就是脱贫工作。他反复强调,不能够数字脱贫,也不能够被脱贫,要下一番“绣花”功夫,实施精准扶贫,这给我们指明了方向。要把精准化理念贯穿于扶贫工作的全过程,这就需要各地、各单位在实事求是、精耕细作上下功夫,确保不漏掉一个城市的困难职工。只有这样,城市困难职工生活保障好,就会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焕发人民群众的饱满热情,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奋斗目标就指日可待。
长江网网评员:朱连斋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