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半年多前的一场大雨中得到了他人的帮助,深受感动的八旬老人下决心要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当他发现玉田马头山通往郭家屯镇的公路有些路段坑坑洼洼时,便自费买来工具,开始了半年之久的义务修路。老人说,他最大的希望就是在有生之年做更多的好事,回报社会。(3月9日环渤海新闻网)
3月是“学雷锋月”,人们总能从各个媒体听到看到一个个温暖的故事。八旬老人义务修路回报社会的故事,不仅感动了志愿者们,也感动了更多路人。“希望在有生之年做更多的好事回报社会”,这正是雷锋精神的生动体现。老人义务修路的起因是因为他受到了别人的帮助,从而想到要去帮助别人。爱可以被感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正能量将被不断放大。
雷锋,一个耳熟能详的名字。雷锋精神是产生于50年前,但是50年来,雷锋精神始终传承在我们全党、全社会。在传承的过程中,随着时代的变迁和进步,人们对于雷锋精神的理解也越来越具有时代的特色。50年来,雷锋精神的基本内涵没有变,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具有了时代的气息。
雷锋精神体现了一种“向善”的价值追求,雷锋说:“一滴水只有融进大海才不会干涸,一个人只有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才能充分体现自身价值。”八旬老人义务修路,力所能及地帮助别人,给他人带来方便同时,也给自己带来快乐。
雷锋有句名言:“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生活得更美好。”雷锋的一生做了数不清的好事,他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帮助一切有困难的人。雷锋这种“做好人好事不留名,舍己为人不求回报,互助合作不计报酬”的“傻子”精神,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亲和剂”,对全社会形成合作互助的新型人际关系和良好道德风尚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弘扬雷锋精神从来没有旁观者,从来没有冷漠的路人。助人为乐,有时只是举手之劳,比如,公交车上让座、斑马线扶老人过街,等等。继续传承和发扬雷锋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在温暖的三月,你我他共同行动起来,温暖将不断延续,形成“你快乐,所以我快乐”的良好风尚,脚下的路将更加平坦广阔。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江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