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你未必熟悉。但生活中很多已经存在的惠利,如全国城乡中小学免除学杂费、全国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免费等,都跟他的建议有关。由此,坊间有人戏称他为“周免费”。(3月4日南方都市报)
一如既往,身为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的周洪宇今年全国两会依旧关注教育。其在谈到现实教育中存在的“有偿补课”等问题时,再次提到了教师地位和待遇问题,建议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
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可行吗?具体来看,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获得教师职位的公立中小学教师的身份确认为教育公务员,明确其“公务性”和“专业型”的双重身份,享有与公职身份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从法律上保证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与公务员一致。这样就有助于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也能增强教师职业的吸引力,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能进入教师队伍,并且能留得住,从而有助于促进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这应该是可行的。
可能有人会说,《教师法》早就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甚至应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法律落实不到位,同时相关规定也仅局限在工资收入水平上。由于种种原因,公务员所享受的津贴、补贴等,教师很难享受到。这是不争的事实。只有将教师确认为教育公务员,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师地位和经济待遇的提高。
周洪宇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并呼吁该制度,此制度最初也曾被此轮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吸纳,但在征求各部委意见时,被拿掉了。而今年周洪宇再次郑重提出这一建议,说明此建议还是有其科学性合理性的。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教育,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从新中国建立至今,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都得到了显著提高。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把教师确定为教育公务员不再是难题,甚至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还要远超公务员。
稿源:荆楚网
作者:扬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