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古俄子:“集体离婚”的危险游戏村民难成赢家
2017-03-03 19:43:00 来源:荆楚网

南京高新区一村庄拆迁时,全村160多对夫妻,上至八十多岁老两口、下至刚结婚不久的小夫妻,绝大多数都离。对此,村里的8旬老人竟然说“很值得”!“不就是为了将来拆迁时,可以多拿点房子嘛。”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原本一户人家只能有220平方米房子,离婚后能够多出来一户,多70平方米,还能补偿13.1万元。自己跟老伴感情很好,这次也离婚了。(3月3日中国青年网)

近年来,因为征地、拆迁、购房、入学等原因导致的“假离婚”“集体离婚”等常见诸报端,就新闻本身而言,已经没有什么新鲜可言了,但这样不新鲜的新闻为什么还能吸引公众的眼球呢?是因为其牵动着社会的神经、涉及面大、利益错综复杂,甚至也难保我们自身某天不会成为其中的主人公。

征地拆迁也好,购房入学也罢,都不是特殊大事,按道理说,只要依法依政策办理,没有什么可争论的空间。但怪就怪这些相关政策,征地拆迁不离婚少得,离了婚就多分多得;购房入学不离婚不好办,离了婚就好办。种种怪象,难说与“奇葩政策”无关。

一桩城市发展过程中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拆迁工作导致一个村160多对夫妻“集体离婚”,按这个逻辑,偌大的中国多如牛毛的城市拆迁改造岂不导致全国人民“离婚殆尽”。所以,南京高新区拆迁政策的失败和漏洞已经不需过多的辩解了。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政策的失败和漏洞就说明铤而走险玩危险游戏“集体离婚”的村民占到便宜了吗?不一定。

诚然,离婚就可以多分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多得13.1万元补偿的诱惑太大,对早出晚归,为了生活奔波忙碌的普通家庭来说,大半辈子的泪水或许还换不来这巨额的补偿差价。更何况,在当地村民的眼里来看,“离婚并没有什么损失,反正日子还是照样过。但事实果真如此吗?同样不一定。

利用“假离婚”骗取国家赔偿在司法实践中有被判“诈骗罪”的先例。虽然“诈骗罪”在社会上和学界还有争议,但并非不可能。更何况,即使“诈骗罪”判不成,但如果坐实了“假离婚”的话,按《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合同可以认定无效。也就是说,多分的房子和多得的钱都会被收回去,村民极有可能徒劳一场。

当然,如果这些“集体离婚”的夫妻真的离了婚的话,多分多得的行为不会涉及法律问题。然而,真实的情况是“集体离婚”的夫妻基本上都是“假离婚”,可他们的婚姻关系在走完程序后,法律上,他们不再是夫妻了,即使还在一起生活,其夫妻关系已经不受法律保护。这就犹如给自己的生活埋下了一颗不定时的“婚变炸弹”,漫长的人生道路上,今天为了利益可以“假离婚”,难保明天仍然为了利益“假戏真做”。如果这样的话,为了多分一个房子、多得一笔补偿而断送自己的婚姻和幸福生活岂不是因小失大了吗?

总之,“集体离婚”这危险的游戏一开始玩的时候就注定了谁也占不到便宜。对拆迁政策制定者来说,因为政策漏洞遭受了巨大的舆论批评,同时也提高了拆迁成本、损害了国家利益。对村民来说,眼前看似得了便宜,但这便宜极有可能被收回,落得“偷鸡不成蚀把米”。还给自己的婚姻埋下了隐患,长远地看,村民也难成赢家。

好的政策导人向善,不合理的政策诱人误入歧途,各类拆迁工作还没有完成,政策制定者们要吸取教训,合理制定政策,不要被一块石头反复绊倒。

稿源:荆楚网

作者:阿古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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