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播发迎接全国两会特稿《2017年两会十大热点前瞻》,“房地产调控”在列。(3月2日人民网)
网上所作两会楼市热词调查,“房地产税开征”赫列第一。随着两会召开,议论“房地产税开征”的热度势必“水涨船高”。而热议房地产税开征,起码有必要厘清以下四个常识。
首先、开征房地产税已是定论。换言之,房地产税不是要不要开征,而是何时开征。近日舆论关注最新焦点是: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2月23日在国新办发布会说,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高层在两会前重要时间节点披露此信息,可以说,透露房地产税开征信号已然十分明确,其也切合中央之前“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多次公开表述。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提到,调整后的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第一类的立法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当年立法工作计划,也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为预备项目。换言之,尽管房地产税何时开征仍不确定,但开征是确定的。
其次,房地产税开征目的不等于降房价。房地产税本是各界公认并被国外实践验证,藉以住房保有环节课税加大持有成本有效打击炒房、逼退投机客促进楼市理性回归的“重器”。2016年12月中旬,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回归住房居住属性,并强调运用金融、土地、财税、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12月21日下午,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进一步指出,“要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房地产税立法,正是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之一。著名学者贾康近日谈及房地产税功能时指出:“对房价的影响更多是遏制那种肆无忌惮的炒作。但不要指望房地产税出台后,房价就应声而落。”
再者,不等于全民加税。早先多数专家认为,房地产税开征后应该设计免征范围,只针对超出个人基本住房需求以上部分征税。关于免征范围,有两种主流观点,一类观点支持免税标准按人均居住面积,比如上海试点房产税按照人均免税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另一类观点认为免税标准应按照房屋价值确定免征额,因为不同地区相同居住面积价值可能相差很大,按照人均居住面积免税,就会有利于高价房主而不利于低价房主。也就是说,只要你不炒房,只购买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房屋,就不需要征税;既然大部分人购房只为满足基本住房需求,自然大部分人根本无需纳税。
还有,房地产税不会推高房价。房地产税是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并藉此促使楼市回归市场理性。开征后势必带来双重效应,一是逼炒房客抛房加大二手住房供给;二是喝止潜在炒房客住手,加大一手住房供给。在供求规律作用下,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可能导致推高房价。
只有厘清这些常识,才能减少热议噪音,趋向理性讨论,达成广泛共识。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庆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