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楚钧:规范中成药命名要尊重历史
2017-02-16 11:39:00 来源:荆楚网

小儿咳喘灵、强力枇杷露、速效救心丸……这些耳熟能详的药名或将改头换面。国家食药监总局1月11日公开征求对中成药命名新规的意见。《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中成药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如“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癌”等字样;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或“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此外,中成药一般不应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不应采用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语。(2月16日《中国青年报》)

中成药的命名乱象早已存在,一些中成药的命名的确起夸大了疗效或误导了患者。对于这种乱象予以规范很有必要。但如何规范,是不是像上述新规的征求意见稿所要求的那样,将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药名都来个改头换面呢?这只怕是值得商榷的。

不可否认的是,中成药与西药不同在于有着突出的地域特点。以云南白药为例,其他地方也有白药,但其疗效与云南白药有着不能同日而语的差别。我们大家可能还记得2014年发生的南北金银花之争事件,2005年版、2010年版《中国药典》作出金银花和山银花分别后,导致南方各省份原本巨大的金银花市场占有额一夜归零,很多种植户由富返贫。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应该说是没有尊重历史。而规范中成药命名,会不会产生这样的后果,使一些药企“一夜归零”,这是值得观察和有所防控的。

不少老百姓耳熟能详的中成药早已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也具有相当程度的国际影响力和极大的经济价值。对中成药上述存在的问题,以笔者这个门外汉之见,不是个命名的问题,而是个如何规范这些药的说明书或药品简介的问题,即“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更何况,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药品名称本来就是越直接越好,

消炎的就是消炎药,止痛的就是止痛药,退烧的就是退烧药,降糖的就是降糖药……你非要将这些即简单易懂的药名更改成七八十来个字的名称,医生记不记得住不清楚,反正老百姓肯定是头痛的。

再说了,即便是真的需要规范中成药的名称,那也应该尊重历史,不能把一些历史知名品牌药名给规范掉了。还有,有很多以人名命名的中成药,那是专利产品,是个人的贡献成果,这样的药名如果规范掉了,显然是不合适的。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商品不都是在以人名在命名吗?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呢?人名作为商品名并不会误导消费者,也不会给药品造成夸大、自诩、不切实际啊。

规范中成药名称从管理角度上讲当然是应该的,是好事,但不能让药企不堪重负,甚至死在了规范路上;让老百姓不知自己熟悉的药改头换面成了什么,不知道自己头痛脑热到药店里买什么药,买回家了又无法看懂说明书。规范应该是让老百姓更加易于了解药品的疗效,更便捷地选择自己所需要的药品,不是管理者只顾自己所谓的管理和规范,而不顾老百姓和企业。

中成药的规范名称,会不会带来新一轮药价上涨而造成新的看病贵,这只怕也是需要关注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易楚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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