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喜林:“穿山甲公子”事件需要依法问责
2017-02-07 15:17:00 来源:荆楚网

6日,一名为Ah_cal的网友晒图称“(广西)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在办公室煮穿山甲吃,第一次吃,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爱上这野味了”。记者看到,男子不但晒出了在广西受到官员招待和有媒体报道,还有在长春受到省委书记、省长等的接待。该男子被网友戏称为“穿山甲公子”。6日下午,在受到大量质疑后,该男子已将微博删除,仅留下一句“散了”,过一会儿后,删得只剩一个句号。(2月7日《华商报》)

这真是奇闻怪事,局长书记在办公室请吃国家保护动物穿山甲。如果此事不是虚假新闻,那一定要依法严厉问责。不管这些人有什么背景,在党纪国法面前不足挂齿,而且应当严惩不贷,绝不心慈手软。

我国的司法原则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不管职位多高的官员,在办公室里请吃国家保护动物穿山甲,法理不容,必须依法严惩不贷,绝不能因为某些人有来头,就让他们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即便这是“2015年的事”,也不能让相关人员逃避法律责任追究。越是吃穿山甲的人有来头越应该依法问责到底,绝不姑息养奸。不能因为某些人有来头,就让他们肆意践踏法律权威与尊严。“穿山甲公子”之所以赶快删除了微博内容,是因为他是个法盲,一开始根本不知道自己吃穿山甲属于违法行为,只知道炫耀自己有本事。然而,当他知道自己的炫耀给更多人惹了祸之后,他只有赶快把自己的微博内容进行删除。然而,即便“穿山甲公子”的微博最后只剩下一个句号,也无法否认他们几个人的违法行为。而这,就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这,就叫聪明反被聪明误。

不管是哪个单位的局长书记,在其办公室请人吃穿山甲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绝不仅仅是违纪问题。同时,这样的领导干部也严重违反了党中央的八项规定。而且,不管局长和书记宴请的客人多么重要,身份多么显赫,决不允许他们践踏党纪国法的权威与尊严。俗话说,王子犯法与民同罪。那就更不要说是什么局长了,而且包括那位曾经被某省省委书记宴请过的公子哥,同样应当受到依法问责,绝不能因为他是富二代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追究。

那么,这就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森林公安局依法秉公办案,绝不受任何因素干扰,一定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而且,法律法规的权威关键在于贯彻落实;而且,法律法规的权威与尊严,必须依靠依法行政去贯彻落实。任何人都不能利用权力干扰司法公正。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时指出:“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面对某些不思悔改的腐败官员,政法机关需要增强党性和法制意识,坚决秉公办案,不徇私情;面对某些吃惯公款的富二代,不管他老爹拥有多少财富,都不是他们违法乱纪的理由,针对“穿山甲公子”的违法事件,应该依法给某些富二代上一次普法教育课,绝不能让这些花花公子只认钱,不认法;针对某局长和书记上演的“穿山甲公子”闹剧,理应让这两个目无党纪国法的官员受到依法严惩。而且,这是2015年的事也不能让他们心存侥幸;而且,即便是过去的“陈谷子烂芝麻”,也需要刨根问底,毫不留情地实施零容忍。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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