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意土地被流转,没有想到惹怒的村干部,将自己殴打致伤。”1月17日,宝鸡千阳县城关镇北台村村民宋某称,近日村干部宋某某下午强行闯入家中,让自己签字,他拒绝后遭到宋某某的殴打,至今下不了病床。城关镇相关负责人称,土地流转要根据村民自愿,不能强行征收,目前镇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1月19日《华商报》)
前不久,宝鸡千阳县城关镇北台村村民宋某在自己家中被村干部宋某某一顿暴打,以致几天都下不了床。原因就是宋某在与村干部宋某某提出的谈论土地流转问题时说了句“我反对”,并拒绝在土地流转协议书上签字。国家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流转需秉承自愿原则。那么,为何一句“我反对”就把村干部激怒至出手伤人?笔者以为,不是“我反对”这话有“杀伤力”,而是村民反对的态度挑衅了村干部的“权威”,踩中了权力“痛脚”。
长期以来,在一些干部的思想深处始终残存着官本位思想余毒,认为权力最大;当官有权之后,就听不进去反对意见,谁发出不同声音就是对自己权威的挑衅,势必要打压下去。据千阳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赵宝华介绍,此次土地流转是为了做大做强当地苹果产业,到2020年将达到数万亩的种植规模。土台村共涉及180户,然而却只有3户不同意土地流转,显然宋某就是其中一户。不管宋某出于何种考虑反对流转,最终在村干部看来,都是“不服管”“不识时务”的表现。这对于高高在上的“村干部”而言,怎能不给他点“颜色”看看?
更何况,从宋某某在村民宋家的表现来看,完全是一副大爷模样。哪有干部去群众家做工作不但斜躺在人家沙发上,还双腿踩在茶几上的?如此随意、又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老百姓能“买账”才怪。若所有矛盾都靠武力解决,那还有什么道理可言?由此可见,村干部宋某不仅思想认识有问题,工作方式方法也有问题。上门打人更是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必须予以严惩。
此次村干部打人事件也再一次给有关部门敲响了警钟,村干部队伍的建设必须不断加强。一方面要把好换届关,为村民选配素质高、能力强的村“两委”班子;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农村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打造一支作风硬、觉悟高的干部队伍,真正为群众谋利、服务。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