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一年一度的“朋友圈晒年终奖大赛”又开幕了。有人欢喜:企业虽然效益一般,却拿出足够的诚意跟大家分享成长红利;也有人抱怨:公司明明赚得钵满盆满,可摊上抠门老板,要么“一毛不拔”,要么年终奖少得可怜……要规范薪酬制度、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为企业凝聚人气;要让员工利益最大化,有获得感、幸福感——打开“红包”容易,做好这些题目,不易。应在薪酬制度中予以明文规定,给员工稳定预期。(1月13日《人民日报》)
春节临近,很多企业都在张罗着如何给员工发点福利,把企业发展成果惠及到每个员工,从而进一步激发员工来年的工作干劲,同时也让员工过个舒心年。
但是,也有个别企业不是想到如何给员工发福利,而是把少数人的“腐利”与广大劳动者的“福利”混为一谈。他们故意在员工中散布不实言论。比如:有企业管理者说,“我们也想给员工发点福利,但是受中央八项规定的限制,上面有规定,不允许单位给员工滥发福利。”言下之意,员工要怪就怪上面政策不通情达理,我企业管理者还是有这份心意的。
其实,对于企业一些管理者,打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幌子,不给员工发福利的小九九,很多员工早已心知肚明。这只是企业管理者或老板们自说自话的托词而已,员工们根本就不相信这些鬼把戏。
笔者认为,企业故意把“腐利”与“福利”混为一谈,其目的有二:一是个别位高权重的干部在中央反腐高压态势下,其手中的权力逐步削弱和公开透明化了。给员工发福利,自己也难以捞取好处了。所以也不乐意为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说到底,这也是一种病态心理,还得猛药治,让其洗洗脸、醒醒脑。二是故意在员工中混淆视听,想借助群众的力量,企图抗拒党纪党规对自己的权力约束。这是个别人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简直是痴心妄想。笔者认为,“腐利”是个见不得阳光,是手中有权的少数利益,是绝对不容滋生蔓延的;而 “福利”则是广大劳动者们的正当利益,应当阳光普照。
笔者认为,企业要在“腐利”和“福利”上做好选择题。作为企业千万不要在“腐利”与“福利”上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该发给员工的“福利”要及时发;该抵制的“腐利”要坚决令行禁止,这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我想,企业只有把少数人的“腐利”和劳动者的“福利”区分开来,把企业正当的福利发给员工,这样才能得民心、顺民意,企业才充分勃勃生机与活力。
作者:张维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