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南浦岛一小区的业主陈先生介绍,这几个月以来,小区里面的蚊子很多,“我家人有时下楼一趟回来就要被咬上七八个包。”陈先生说,蚊子这么多,除了因为小区管理处灭蚊不力,也与今年冬天比较暖有关。“外面的临时菜市场和臭水沟是源头。”有业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抓紧对此进行整治。(1月12日《广州日报》)
大冬天的,小区里居然蚊子成患;对此,业主希望相关部门抓紧整治。这充分体现了民众公民意识的增强,也是对“有困难找警察,有问题找政府”共识的最好诠释。政府作为城市管理者,对城市中发生的任何问题,民众遇到的任何困难,出面协调、帮助解决都是其法定责任和义务。
可是,造成小区蚊子成患,主要原因在于周边环境恶化;而环境恶化的成因又相当复杂,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自然不少。譬如说附近河涌的积水问题,管理职责在水务部门,而水体污染却又归环保部门负责;临时菜市场的存在,按辖区管理责任分工应属街道办事处,可市场管理及城市摆摊设点,又牵扯到工商和城管部门。那么,问题来了,小区蚊子成患究竟该谁管?
笔者以为,这个问题说复杂确实挺复杂,说简单其实也很简单,就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广大民众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尤其是广大民众,谁也别置身事外。
首先,街道办事处要承担起辖区综合管理职能。一是出面协调水务、环保、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按职责分工统一行动,在规定的时间内打一场“歼灭战”,彻底整治小区周边环境,消除滋生蚊子的“土壤”。二是加强日常宣传和管理,要通过座谈、标语、版报等多种形式,做好保护环境的宣传工作;倡导广大民众积极参与保护和美化环境的各项活动,打造人们共同的美丽家园。
其次,家家参加、人人参与环境共治。城市管理是政府的职责,可保护环境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正所谓“城市是我家,环境靠大家”。人人都希望生活在优美的环境中,可享受的同时,也不能忘了自己对保护环境应尽的义务。在日常生活中,要从不乱倒垃圾、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小事做起,做一个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忠诚卫士、好公民。
总之,环境综合治理虽然是政府的职能,但每个公民更有保护环境不遭破坏的义务;否则的话,即便今天政府出面驱除了蚊子,明天什么苍蝇啊臭虫的,仍会不期而至。
稿源:荆楚网
作者:山居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