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日,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泸声村,农民徐晓洪家刚建起的屋墙被推倒。资溪县国土局执法大队长吴建说,“不要问我为什么,老板 (副县长)说动手我就动手,他说拆我们就拆。”“反正一句话说到底,就是权大于法”。(1月10日《中国青年报》)
把领导称为“老板”,将人治先于法治,一席“霸气”言论,着实叫人难以匹配基层干部的“公仆”身份。确实,以往类似资溪县这位大队长所曝出的“雷人雷语”并不少见,就在去年,一位领导便在会议上狂言“国家规定是个屁”,究其共性,无不是视规矩如无物,不乏一种“我说了算”的嚣张气焰,若非及时曝光、严厉查处,只怕类似“雷语”还将带来不少贻害。
古人讲:“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说就是法令之本在于整肃人情私道,而一直以来,对于各级干部的思想教育及日常监督,也同样秉持着法制公正、讲规矩顾大局的原则,反对的也是“一人独大”“山头主义”等思想。可是,“雷语”一出,叫公众心寒或愤怒的同时,也不觉叫人疑惑于狂言背后的底气,难道有权真可以如此任性?竟真能凌驾于法律规定之上?
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习近平同志曾说过,“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纪律、法规、民意,样样都是铁打的坚墙,样样都不能怠慢。那些敢言“雷语”的官员,恰恰是说出了内心的真实想法,将平日里悉心包裹的“权力任性”露出马脚罢了。其实,无视人民地位也好、搁置行为约束也好,手中职权不论大小,一旦失控失制,必然就会造成滥用。诚然,一两句轻狂之言惩治便罢,可一旦衍生类似言论的内在推力转化成为行动,在履职中、在用权上、在工作里、在私底下,任性之言带来的就是任性之举,譬如事例中尚未定论违建,老百姓的房子“说拆就拆”,还有的人严格规定在前“说不遵守就不遵守”,若缺失了监督、疏忽于日常,只怕每遇一例都寄托于曝光也不太现实。
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明尺度、知行止。一些官员“雷语”频频,其实都知道不能说、不该说,可恰恰就敢说、会说,而且一说惊人,没有丝毫畏惧,理应深思。近年来,作风建设日益巩固,政治生态日益清正,不少人的权力滥用之举都由不敢到不能、不想,但对于个别依旧我行我素者,确实也当多些“除根”之举,让稍有松懈的重正思想、让仍可挽救者改于日常、让病入骨髓者及时受惩。
官员的“雷语”不是玩笑话,更不是只图一时口快的“耿直”,心有所畏才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必须严肃看待、及时纠正,让权力重归正途、重回“笼子”,严防其成为个别人为所欲为的“私家工具”,没有了权力的“底气”,且看谁还敢屡爆“雷语”。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余祖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