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国内航空公司、机场实施《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相关工作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中国国航、南方航空的航班延误补偿方案较为类似,航班在经停地点延误或取消,或者国内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都向乘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而乌鲁木齐航空公司等则直言“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都不提供经济补偿。”(1月10日 中新网)
中国国航等航空公司无论什么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都给予乘客补助,而且十分明确具体,像中国国航就明确: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含)以上,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400元。深圳航空、山东航空、昆明航空、大连航空等国内数十家航空公司也都有明确的补偿标准。但有的航空公,像乌鲁木齐航空公司、西部航空、中联航、春秋航空、广西北部湾航空、长安航空、桂林航空等在出现航班延误或取消情况时,都不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由于补偿标准不一,一旦出现延误或航班取消等情况,就可能会使乘客与航空公司之间造成矛盾和冲突。
虽然1月1日正式实施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明确若是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根据这一《规定》,乌鲁木齐航空等无论什么情况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不对乘客进行补偿,是不符合这一规定的。因为有的航班的延误或取消是与是由于天气等原因,有的是因为航空公司航班安排不合理等原因,所以一概不给乘客补贴是不合理的。
再说,就算航班是因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等原因被延误,虽不是航空公司的直接责任,但乘客毕竟被延误了行程,浪费了时间,又在精神上造成了伤害,航空公司一点不给补助也是说不过去的。就像一些地方发生了自然灾害,造成了当地百姓和财产的损失,难道当地有关部门以“自然灾害”为由,对那些民众不管不问,不给予一定的补偿吗?
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被取消,航空公司如果“一毛不拔”,一味地让旅客承担后果,于法于情都说不过去。近年来,航班延误或取消后,不管是什么原因,航空公司都免费给旅客提供食宿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乘客对此仍十分不满。因为,航班一旦被延误,乘客本身就十分着急,即便提供食宿和补贴,一些旅客的情绪仍比较大,现在有的航空公司连这起码的“补偿”都没有了,乘客更难接受,使他们的情绪更加激动,一旦闹将起来,可能会引发群体事件,这对维护航空公司的信誉,对航空公司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因此,航空公司应该从乘客的角度去着想,不能在航班延误后,做出对乘客不管不问,一毛不拔的傻事。
作者:胡建兵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