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血”检测胎儿性别的行为须重拳打击
2017-01-10 09:31:00 来源: 长江网

对于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我国法律一直明令禁止。虽然近年来非法黑B超的情况越来越少见,但近期,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地区,孕妇在怀孕8-9周就放弃胎儿的情况逐渐增多。原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出现了新的手段即“滴血验子”,这项技术通过孕妇少量的血液,检测出胎儿的性别,甚至还形成了一个严密的黑色产业链。(1月9日 澎湃新闻网)

性别鉴定是指利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聚合酶链式反应技术,荧光定量分析技术等,经过多重离心分离DNA染色体,检测血液样品中是否存在Y染色体,以确定胎儿性别。性别鉴定这个词可能大家并不陌生,已婚夫妇去医院做各种检查,通常在妇科检查门口都有张贴,但是如今为了检验孩子性别,医疗行业违背职业道德,父母直接决定孩子生死的做法,着实令人心寒。

国家对于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是禁止的。2014年9月,卫生计生委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组织介绍或者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可以说,医疗行业不仅不秉承医德,而利用性别鉴定谋取黑心钱,这种行为实在让人扼腕。广大父母因为一己私利,而对胎儿性别鉴定,不仅会造成出生性别比例失调,更会影响社会风气。如何让三令五申的“滴血”鉴定不在猖狂,相关部门“重拳”打击是关键,个人强化责任意识是根本。

首先,相关部门要统筹资源,设立“打击热线”,加强对于非医学性别鉴定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对未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黑诊所”、无行医资格的假医和游医、“滴血鉴定”等非法行为实施拉网式检查,增大查处力度,一旦发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设立举报“打击热线”,强化广大群众举报意识,对于隐蔽式、新形势的性别鉴定手段加强监督举报力度,对于群众举报可以适当给予奖励,全覆盖清除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犯罪活动。其次,为人父母,必须强化自身责任感。孩子不论男女,都是自己的心血和爱情的结晶,切不可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伤害孩子的事情,疼在父母身上也疼在小生命的心中。父母应肩负起为孩子负责的态度,用心呵护孩子成长,不仅不堕胎,同时对于身边类似的违法行为要监督举报,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都是有深远意义的贡献之举。

我相信只要广大父母切实肩负起自身责任,相关部门举起“重拳”,彻底铲除非法的性别鉴定这一违法行为,指日可待。

  作者:苗佳男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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