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现象”,反映的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35岁现象”,则折射出“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这两者看似不同,其实殊途同归。近日热播的中纪委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披露了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捞油水”的手段——将工作秘密拿来做交易,令人震惊。(1月8日《解放日报》)
从北大学霸到成为中纪委内鬼,袁卫华的堕落令人痛心,也令人惋惜。他从37岁毕业到中纪委工作,短短时间便依靠泄露案情,以案谋私获取好处,最终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一个青年才俊落马受审,接受党纪国法的惩处,于家人、国家都是一大损失,个中缘由令人三思。职务腐败“年轻化”当警惕,更应该作好预防工作。
其实,近年来各地职务犯罪“35岁现象”屡见不鲜。35岁的邱晓华出任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和新闻发言人,后又成为国家统计局局长,不到一年就锒铛入狱;清华大学研究生肖明辉,工作两年后即被提拔为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副局长,年仅32岁的他因收受“好处费”1611万元,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职务腐败“年轻化”,反映出一些优秀学子既想当官,又想贪财的复杂心理。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是微薄的,只能勉强糊口,永远也发不了财。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广大党员:要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意思表达得很明确,只要走上了从政路,就只能任劳任怨,清贫一辈子。
然而,一些年轻人看上了公务员头上的“光环”而考进体制内,但体制内的微薄收入又让他们很不适应,很多年轻人入不敷出成常态。当一些高学历、有能力之人被组织看中,委以重用后,便滋生了发财的想法,遇到被“围猎”,往往一拍就合,轻率地走上了贪腐的道路。
说到底,职务腐败“35岁现象”反映出一名党员干部的党性、拒腐防变能力与学历背景、个人智商并无太大关系,关键在于是否给其带上“紧箍”,为其补充精神之“钙”,是否放松对其的监督。在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对所有官员监督一视同仁,才会有效防止“能人腐败”“35岁腐败”现象发生。
稿源:荆楚网
作者:许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