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于2011年推行,年满60周岁即可领取养老金,对村民来说是实实在在的惠民之举。然而,山阳县板岩镇有居民给华商报反映,最近,他们社区在征收养老金时,干部要求16周岁至60周岁都要交纳,否则不给换土地证,以后在社区也不允许办理其他手续。庙台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芦满权回应说,“这是吓唬居民呢,没有真正的执行。”(1月7日《华商报》)
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即可领取养老金,国家推行这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老有所养”庄严承诺的制度性安排,是惠民之举。当然,居民也有充分的自主权,可以选择参加或不参加。然而,山阳县板岩镇在宣传、征收养老金时,“不给办土地证”相胁迫,让善政在落实过程中走了样。
不交养老保险金就不给办土地证,也不给你盖社区公章,仿佛这就是交换,基层社区人员工作态度如此简单粗暴,令人不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惠民措施,让公众普惠于改革开放的红利。可是,好的制度也需要耐心认真地宣传,甚至可以施以技巧。如果基层工作人员动辄用要挟的口吻和手段,很容易把参保民众误逼到对立面,恐怕非但不利于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反而让一些人认为这是政府设的套儿,与制度设计的初衷南辕北辙。因此,胁迫不愿参保的居民交养老保险金入保。
当地回应称,他们只是吓唬一下那些参保不积极的农民,没有真正不给办土地证,可是,要让居民感觉到实惠,才能自愿参加政府倡导的养老保险制度,岂能靠吓唬手段?初期,部分民众对不理解,不积极,政府应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其实,只要宣传工作做得到位,民众看到了养老保险的功能,自然会积极主动地入保,想想看,新农合当初也遭遇不少农民兄弟误解,现在不少争先恐后地参加吗?所以,我们应理解一部分农民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的后知后觉,允许他们选择“不参加”。
事实上,板岩镇政府采取强迫手段“强征养老金”,也属迫不得已,因为上级主管部门对这项工作按比例设定了指标,实行量化考核,甚至也用强迫手段对待各个乡镇,才导致落后乡镇采用非常规手段,一级压一级。从这个角度看,需要敲打的不仅是宣传工作简单粗暴的板岩镇政府,还有负责居民养老保险的山阳县相关部门。
养老保险绝不能靠恐吓吓唬,这是毋庸置疑的。明明是好事,但推行了五年,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还是不如新农合那样容易被人接受,这其中,是因为养老保险制度的优势确实不明显?还是因为基层干部没有把握养老保险制度的精髓,没认真耐心地宣传呢?养老保险制度是否有需要改进的地方,这需要我们与当地政府一起认真反思。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