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9日,钟先生的儿子小博被确诊为侵袭性纤维瘤。北京有一家医院表示可以手术,而手术费需50万元左右。去年12月31日晚,钟先生在一个爱心筹款平台发起网络募捐。然而在筹款过程中,钟先生被曝出有3套房产。面对网友质疑,钟先生只得关闭捐款通道。他回应称,“确有三套房,一套留给父母,另两套暂难变现”。(1月6日成都商报)
近年来,一些人生了重病后,通过公开募捐解决医疗费的事情常常见诸报端,有的是个人出于无奈公开向社会求助的;有的是单位帮助公开募捐的;也有的是有关社会团体帮助募捐的。这位钟先生的儿子得到特殊病,需要50万元左右的医药费,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如果确实有困难,向社会求助是合理的,但不管做什么事都应依法进行。基于新修订的《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慈善募捐的主体是慈善组织。也就是说,无论什么单位和个人,包括患者家属在内,如果不经过慈善机构,私自组织募款是法律不允许的。因此,钟先生通过网络私自进行募捐是非法的。
钟先生如果确实没钱给儿子治病,就算私自募捐,虽然非法但民众也可以原谅,人们也能接受,但钟先生家中有3套房产,不算富得冒油,也算是个比较富裕的家庭,儿子50万元的医疗费,肯定是出得起的。就算暂时拿不出来,向亲戚朋友借一下,也是应该借得到的。实在不行,卖掉一套房肯定足够支付儿子的医疗费用了。但钟先生却隐瞒了自己家中有三套房产的事实,装出一付走投无路的“穷酸样”,私下里通过网络进行募捐。这是对民众感情的欺骗,是拿民众的善心开玩笑。
更让人气愤的是,在网民发现钟先生有三套房产后,钟先生以房屋暂时无法变现为由来掩盖他欺骗民众的事实。试想,如果他真是一个负责任的父亲,在儿子生了重病后,肯定心急如焚,那怕倾家荡产也要保儿子的命,那个时候,还管房子价格的高低,只要尽快卖出去,把儿子的命保住就行了,实在卖不掉也可以把房子抵押出去。而钟先生说有一套房子要留给父母,另外两套不能变现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慈善法》明确,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因此,对于钟先生私自募款的行为,应该依照新的《慈善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追回非法募捐的钱。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